纳印
布依语音译,意为“掌印者的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罗甸县桑郎等地。改土归流前,为土官※亭目领有的“阴免田”。桑郎亭目王氏拥有6块印田,稻谷产量约120挑(每挑约折合50斤)。为该地区土质最肥沃、水源最充分的田地。由附近农民无偿地为他们耕种、收割,农产品全归亭目所有。
布依语音译,意为“掌印者的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罗甸县桑郎等地。改土归流前,为土官※亭目领有的“阴免田”。桑郎亭目王氏拥有6块印田,稻谷产量约120挑(每挑约折合50斤)。为该地区土质最肥沃、水源最充分的田地。由附近农民无偿地为他们耕种、收割,农产品全归亭目所有。
南北朝时期北周法令总称。亦称“后周律令”。北周初期,宇文氏沿用※“大统式”(西魏制定的行政法规)。武帝宇文邕时命廷尉卿赵肃、拓跋迪等撰定法律。保定三年(563)颁行,称为《大律》,凡25篇,即刑名、法
唐代设置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俱蜜褚瑟城(约位于今乌兹别克斯坦杜尚别东北)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隶安西部护府管辖。
清代满族女画家。姓瓜尔佳氏,仁兴妻。工书画,著有《超范室画范》。
即“额登喀喇”(2535页)。
?—1150西辽创建者※耶律大石皇后。契丹族。辽末,随大石背天祚帝西走,金天会九年(1131)二月,大石在起儿漫(原苏联布哈拉东)称帝时,受封为昭德皇后。大石于康国十年(1143)病卒,时子尚幼,受遗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张秀眉”(1180页);“咸同起义”(1617页);“黄飘战役”(2022页)。
书名。①清代吴县贝青乔著。1卷。书中记载贵州“诸苗”之风土情况,辑录单语30余条。对瘴气、放蛊等亦有阐述。特别是记载种植罂粟(又称清芙蓉,即鸦片,自清镇以西,皆有种植)。对研究清代贵州各族状况有一定价
见于萨囊彻辰《蒙古源流》即“撒尔塔”(2491页)。
清代四川下瞻对土司。藏族。康熙四十一年(1702),向清政府缴其前辈明代土司印信,授五品安抚使职,换给新印信,仍令管辖瞻对喇滚地方。雍正六年(1728),因下瞻对于川藏大道常有劫掠,清朝遣官兵弹压,清
唐代南诏国第七世王寻阁劝年号(809)。仅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