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满教神祗之一。赫哲语音译,意为“吉星神”或“三星神”。又称“乌什卡”。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人旧时崇敬它,仅次于天神。神偶以木制,为1大2小的3个木偶。大的高不足1尺(一说约1尺半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
书名。亦名《国朝耆献类征》,或称《耆献类征》。清李桓(1827—1891,湖南湘阴人)辑。720卷,附《国朝贤媛类征初编》12卷。光绪九年(1883)成书。辑天命元年(1616)至道光三十年(1850
元朝大臣。蒙古人。一说为八邻氏。卜邻吉带子,中书右丞相※铁木迭儿伯父。通畏兀体蒙文。初任怯薛官。世祖中统二年(1261),出任中书左丞相,三年,兼中书省都断事官。沁水渠成,谏言定制,以防豪权侵夺。
参见“回回司天监”(784页)。
见“太悉伏”(273页)。
624—698唐代吐谷浑王妃。唐宗室女。又作弘化长公主、西平大长公主、西平公主。贞观十四年(640),嫁吐谷浑王※诺曷钵,由淮阳王李道明、大将军慕容宝护送至吐谷浑,“资送甚厚”。永徽三年(652),携
1515—1568明代云南丽江土官。原名阿公阿目,字守贵,号端峰。纳西族。丽江知府※木公长子。嘉靖三十四年(1555),袭父职。武勇有谋,曾奉明命多次用兵金沙江北部和澜沧江地区,与吐蕃争夺领地,建寨戍
藏传佛教名词术语。《元史·释老传》载:西番僧“若岁时祝厘祷祠之常,号称好事者”,“自曰收札沙剌,华言五护陀罗尼经也。”举行法事时诵此经文,以祈愿对自身、喇嘛、父、母,朋友五方求得佑护。
见“越里笃”(21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