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爽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据《新唐书·南蛮传》载:“罚爽主刑”,即主管刑狱、法律、诉讼事务,类似中央王朝的刑部。主官由军政高官※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领。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据《新唐书·南蛮传》载:“罚爽主刑”,即主管刑狱、法律、诉讼事务,类似中央王朝的刑部。主官由军政高官※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领。
明代蒙古兀良哈三卫属部首领。简称史二。蒙古族。原驻牧于宣府(今河北宣化)塞外,与东蒙古右翼土默特部俺答汗长子辛爱黄台吉为邻,互相仇杀。嘉靖(1522—1566)中,率部投明朝,被安置于龙门所(在今河北
地名,位于打箭炉西。其地四面高山重叠,东界雅龙江,北界瞻对,南界云南中甸,西界巴安。古属南诏,元隶奔不儿亦思刚,明为朵甘都司,属长河西、鱼通、宁远辖地。明洪武六年(1373),授理塘土司为宣抚司,辖瓦
藏语音译,又译翁则。旧时藏族地区寺院领经老喇嘛的称谓。一般用以称呼对经典有一定修养的受尊敬之老僧。负责寺院举行的会考或集体念经时带头诵第一句,众喇嘛继之。在寺内备受敬重。死后多用火葬。
见“者林山卫”(1349页)。
为“乞颜”的复数。见“乞颜”(122页)。
见“外差”(575页)。
府名。明置。古为黎峨里。元为平月长官司。明洪武十四年(1381),置卫,十七年(1384),改为军民指挥使司,属四川。万历二十九年(1601),始置府,属贵州。治所在今贵州福泉县。领州一:黄平;县四: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僧人。初随阿玉奇汗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受阿玉奇汗派遣,率八人使团取道俄境归国,约于五十一年(1712)春抵达京师,受到清廷礼遇。同年五月
见“鲁允昌”(2267页)。
藏语音译,又译作“岸奔”,意为“财务官”或“度支官”。唐永徽四年(653)已见史载。香雄地区即设有此官。吐蕃政权建立后,曾设“岸奔榼苏户属劫罗末论”,意为“内府理财官”。在吐蕃占领区河陇及新疆部分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