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正罗巴
九世班禅之师。藏族。详见“热苏的拉”(1857页)。
九世班禅之师。藏族。详见“热苏的拉”(1857页)。
民国初年达斡尔族部分上层人物提出的政治主张。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统治后,孙中山提出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的政治主张。北洋军伐在东北地区推行对少数民族实行掠夺和愚昧的民族压迫政策,致使达斡尔族知识青年,只
元统一全国后,内而各卫,外而行省,皆立屯田,以资军饷,少数民族地区则兼有控扼之意。其在云南行省,先后置军民屯共达12处。中大理、金齿等处于至元十二年(1275)拘刷漏籍人户置民屯,二十六年(1289)
藏语音译。又称米扎,意为“贵族”或“上等人”。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统治阶级中享有政治、经济特权的阶层。一般指由封建王朝和西藏地方封建政权封赐世袭爵位及领地和农(牧)奴的世俗农奴主。在地方政府中担任较高官
藏语音译。藏族和部分蒙古族人民用于迎送、馈赠、敬神及日常交往礼仪用品,一种象征吉祥的纱巾和丝巾。广泛流行于西藏、青海、四川及内蒙古等地。相传元朝由内地传入西藏。1260年西藏萨迦法王八思巴受元世祖邀,
藏语音译,亦作“邦垫”、“班代”。西藏和四川藏族妇女腰间系的围裙状服饰。流行于西藏、青海、四川、云南等藏区。多为彩色横条的丝织或毛织品。西藏农区是以三幅20厘米宽的彩色横条毛织料缝制,牧区是用牦牛绒或
参见“布摩”(463页)。
清典制书名。因所记不限康熙一朝,后改名《石渠余记》。王庆云(1798—1858,今福建福州市人,字雁汀)撰。6卷。记述清初至道光朝典章制度沿革,计有官制、兵制等87篇。资料主要采取《清实录》、《清会典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同德县西南境,西与南面临黄河,北接同德县夏卜让千户部落,东南接瓜什则部落。“工贡麻”藏语“上部寺院”之意。相传清代该部是循化厅和日千户管辖的部落,居同仁列科合,地近隆务寺。同仁县隆务
古藏文文献对党项羌及西夏的泛称。藏文称“mi nyag”,汉译“弭药”,或作“木雅”。具体指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东北部的古西夏人后裔住地木雅区。详见“弭药”(1770页)。
见“彻彻秃”(109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