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服骑射
“胡”泛指中国古代北方和西方的游牧和半游牧民族。这里具体指战国时赵国北邻之东胡、林胡、楼烦;“服”指这些民族所着服饰,其服上褶下裤,戴武冠,系具带,足穿靴,便于骑射;“骑射”指各族牧猎和作战的方式。赵武灵王十九年(前307),为增强国力,“变俗胡服,习骑射”,为此,发胡服令,并以变服骑射之利说服臣民仿效这些民族,以达备边之目的,后遂北破林胡、楼烦。
“胡”泛指中国古代北方和西方的游牧和半游牧民族。这里具体指战国时赵国北邻之东胡、林胡、楼烦;“服”指这些民族所着服饰,其服上褶下裤,戴武冠,系具带,足穿靴,便于骑射;“骑射”指各族牧猎和作战的方式。赵武灵王十九年(前307),为增强国力,“变俗胡服,习骑射”,为此,发胡服令,并以变服骑射之利说服臣民仿效这些民族,以达备边之目的,后遂北破林胡、楼烦。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
描写壮族风俗的诗篇。5首。唐柳宗元(773—819,字子厚,河东解,今山西运城县解州镇人)撰;一说明桑悦(字民,江苏常熟人)撰。内容专载柳州壮族风俗习惯:其一写壮族青年男女抛绣球、鸡卜、传木刻;其二写
元代蒙汉文合刻古碑。为云南昆明玉案山筇竹寺所藏刻有以古蒙文和元代白话文对译皇帝圣旨的石碑之俗称。现妥存该寺大雄宝殿前廊,为文物保护重点。元至大三年(1310),筇竹寺住持玄坚和尚朝见武宗,获赐大藏经一
亦称“古姆萨”。景颇语音译,意为“旧制度”,即山官制度。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一种社会政治制度。以山官为首管辖一个或数个村寨。辖区之间不分统属,辖区内由山官各自为政,没有专门立法和执法机构,利用传统的习惯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巴吉格尔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税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废(1887)。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即“拖日气”(1365页)。
清四川甘孜东科土司。藏族。原为百户。宣统元年(1909),甘孜孔撒女土司央机携印潜逃,拿获革职后,该土司愿呈缴印信、号纸及东科地方,恳请保留东科寺。后经川督赵尔丰奏准,将土司印信、号纸呈缴甘孜委员,将
?—768唐朝大臣。营州柳城(今辽宁朝阳南)胡人。智敏善骑射。世隶契丹,守营州。后附安禄山、史思明。安史之乱后,降唐,任幽州、卢龙节度使,迁检校兵部尚书;在辖区内治城邑,聚甲兵,征赋税,拥兵自重。大历
①后赵太祖武帝石虎年号。335—348年,凡14年。 ②西燕慕容忠年号。386年,凡1年。③北魏北海王元颢年号。529年,凡1年。
清代宗室亲王嫡女的封号。格格封号中第一等。和硕亲王女,不论嫡生庶出,咸系“和硕格格”美称。初制,均以封为郡主。康熙四十五年(1706),廷议以其侧福晋所生之女同与嫡出者一例授封,实为过优,题准改为“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