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荒小记
书名。近人刘介著。1册。作者为广西古化(今永福)人。曾旅游至三江、融县、贵州丙妹等地。以所见之苗、侗、瑶等族社会状况,笔之于书。内容分氏族、居住、饮食、服装、家庭、婚丧、语言、祭祀、物产、工商业、交通、刑罚、体质、诉讼、契券、集会、瘴蛊、音乐、娱乐等21章。附照片8幅。为研究民国时期广西苗瑶等族的参考资料。1928年商务印书馆出版。1934年再版。《史地小丛书》有其辑文。
书名。近人刘介著。1册。作者为广西古化(今永福)人。曾旅游至三江、融县、贵州丙妹等地。以所见之苗、侗、瑶等族社会状况,笔之于书。内容分氏族、居住、饮食、服装、家庭、婚丧、语言、祭祀、物产、工商业、交通、刑罚、体质、诉讼、契券、集会、瘴蛊、音乐、娱乐等21章。附照片8幅。为研究民国时期广西苗瑶等族的参考资料。1928年商务印书馆出版。1934年再版。《史地小丛书》有其辑文。
西夏官名。西夏语宰相之汉语音译。元程文海《雪楼集》卷二十五《魏国公先世叙》:“家世河西……曾大父答加沙为其国必吉,必吉者,犹宰相也”。
?—336十六国时期前燕宗室、将领。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人。鲜卑慕容氏。慕容廆少子,慕容皝弟。受命镇守平郭(治今辽宁熊岳县东)。东晋明帝太宁三年(325),统左翼军,配合兄皝大败宇文乞得龟,获民
一作“阿恒德”。东乡语音译,“阿恩”意为“村落”。“阿恩德”指旧时东乡族以父系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的村落和宗亲组织。大都是同一祖先的后裔。下分※“大家伍”(同一曾祖或高祖的后裔)和※“亲家伍”(同一祖父
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此词源于唐代,意为“各色各目”、“诸色名目”、“种类”等,有时亦指“姓氏稀僻者”。元代成为对西北各族、西域以至欧洲来华各族人的统称。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臣民大体按
书名。元贡师泰(1298—1362)撰。10卷,拾遗1卷。作者宣城(今属安徽)人,字泰甫,号玩斋。少承其父贡奎家学,又从吴澄受业,复与虞集、揭傒斯等同游。文章具有源本。累官监察御史,吏部、兵部侍郎,礼
唐吐蕃政权所辖四个军政单位之总称。7世纪赞普松赞干布时创建,是为吐蕃王朝形成的重要标记之一。“如”藏语音译,意为“翼”或近似于后世蒙古“盟旗制度”的“旗”。具有军事及行政两种职能。初分吐蕃为四如,即伍
?—1572明代广西府江壮、瑶人民起义首领。隆庆年间(1567—1572),府江两岸壮、瑶百姓不堪忍受官府压榨,怨声鼎沸。与杨钱甫等号召群众武装起义,先后攻陷荔浦的坊郭、平乐的乐山、峰门、南源等卫所,
壮语音译,意为“家奴”。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土官的家奴。据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其人乃邕州左右江溪峒土官攻掠“山僚”或自购买所得的“生口”,“男女相配,给田使耕,教以武技,世世隶属,谓之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旧唐书》称该部“居啜河(今哈拉哈河)之南”,《新唐书》谓“居啜河之阴”,具体所在可分为南北中三说。南说为少数人之见,定其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与吉林省交界的霍(一作呼)林河之南。北说乃清
匈奴东蒲类王。西汉元帝初元元年(公元前48),将众1700余降西域都护,都护分车师后王之西为乌贪訾离地(今新疆呼图壁县南、呼图壁河河谷)以处之。参见“乌贪訾离国”(3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