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坡羌
明代羌族部落名。主要分布今阿坝藏族自治州汶川县草坡乡一带。正统七年(1442),攻汶川,夺取寒水土巡检印信。隆庆二年(1568),又杀寒水土巡检高茂林,掳男女百余人,曾一度自封宣慰司。万历(1573—1620)中,官军与瓦寺土司南吉联合征之,遂将草坡12寨划归瓦寺土司管辖,称草坡六合营。
明代羌族部落名。主要分布今阿坝藏族自治州汶川县草坡乡一带。正统七年(1442),攻汶川,夺取寒水土巡检印信。隆庆二年(1568),又杀寒水土巡检高茂林,掳男女百余人,曾一度自封宣慰司。万历(1573—1620)中,官军与瓦寺土司南吉联合征之,遂将草坡12寨划归瓦寺土司管辖,称草坡六合营。
①元世祖忽必烈年号。1264—1294年,凡31年。 ②元惠宗(顺帝)妥欢贴睦尔年号,史称后至元。1335—1340年,凡6年。
见“巴而术阿而忒的斤” (420页)。
?—约1364元代云南大理第十代总管。亦称信苴功,《明史》作段得功。白族。大理人。※段隆子(一作※段义子),※段光弟。元惠宗至正四年(1344,一作五年,或作英宗至治元年,即1321),袭任承务郎、蒙
见“火臣别吉”(394页)。
清代小金川土司。藏族。金川土司汤鹏之子。乾隆七年(1742),袭职。大金川莎罗奔为夺小金川地,以女阿扣妻之,次年,复以兵围攻,夺取印信,据其土地,经四川总督檄谕始归还所掠。后其妻阿扣私通良尔吉,土司印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蒙古语,“旷野有鸦”之意,或云意为“果子沟”。维吾尔语称此地为塔什伯拉克,意思是“石庙”。又名沁城。今新疆哈密县沁城。清朝设绿营塔勒纳沁管屯都司于此。
1458—1528明代官员、经学家。字士希,号东园。回族。先世默伽(今沙特阿拉伯麦加)人。东来后,占籍永平(治所在今河北卢龙县),明初高祖金洵徙居江苏江宁(今南京),遂定居。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
?—约1524明代建州左卫首领。又名大彰可。女真族。爱新觉罗氏。右都督※猛哥帖木儿曾孙。左都督※董山孙。都督※脱罗子。清太祖※努尔哈赤曾祖。明正德元年(1506),父卒,袭职为都督佥事。曾先后多次进京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喀喇都观伯克。职司管理围场、设立台站、修整兵械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唐代在回纥地区建立的羁縻政权。※“六府七州”之一州。位于多览葛西北。以阿跌等部配合唐军灭薛延陀汗国,于唐太宗贞观二十一年(467)置,以阿跌首领贺之为刺史。隶燕然都护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