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契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五年(1407)三月, 卜鲁丹河、稳勉赤、钦真河、可木山等处女真野人首领管秃、阿合木、哈喇不花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卜鲁丹河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改作伊尔登河卫
金代早期女真语从契丹语借入的单词,《金史·国语解》谓“以力助人”之意。辽代契丹人中有以此命名者。如辽末派往生女真部的使节耶律阿息保。
见“完颜亶”(1147页)。
清代蒙古僧俗封建领主领有的世俗属民和喇嘛徒众的统称。蒙古语称“沙比那尔”,又作“沙比那尔”。清代,随着喇嘛教在蒙古地区的发展,寺庙和上层喇嘛占有一定数量的属民,为寺庙和上层喇嘛放牲畜,做杂役,交纳贡赋
见“医巫闾山”(1063页)。
即“笔写契”(1883页)。
西夏文军事法典。编著者佚名,应为西夏政府颁行,成于西夏崇宗贞观年间(1101—1113)。木刻本,蝴蝶装,页面有30×18.5厘米至24.7×17.5厘米数种。残留71面,存卷1至卷4各一部分。卷1仅
萨满教神灵之一,萨满的主要护神。亦作舍卧刻。鄂温克语音译,意为氏族神或祖先神。今内蒙古陈巴尔虎旗和额尔古纳河地区使用驯鹿鄂温克人旧时信奉。初只氏族萨满供奉,后每家都供。偶像和传说来源等两地不一:使用驯
北宋人宋绶于天禧四年(1020)为贺契丹国主生辰使,归来后向宋真宗所上的奏疏。详记沿途里程、山川、见闻、民族分布、民俗及辽朝宫室、职官和上层人物的衣食住行等情况。是研究契丹与奚族史的重要史料。原收录于
1250—1315元朝大臣。字润甫。临潢(今内蒙古巴林左旗)人。女真族。乌古孙氏。金明威将军乌古孙璧之孙。先世为女真乌古部,因以为氏。为人刚毅,才干过人。世祖时,从军灭宋,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