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穆扎
清代蒙古王公。苏尼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二十二世孙,郡王※腾机思第四子。崇德六年(1641),授三等台吉。顺治三年(1646),随父逃依喀尔喀车臣汗硕垒。五年(1648),归附清朝。六年,尚郡主,授和硕额驸,封多罗贝勒,世袭罔替。康熙三年(1664),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二十七年(1688),选兵侦御准噶尔部噶尔丹。三十五年(1696),请从康熙帝征噶尔丹,以年迈,受命供应信使、驿马食物。
清代蒙古王公。苏尼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二十二世孙,郡王※腾机思第四子。崇德六年(1641),授三等台吉。顺治三年(1646),随父逃依喀尔喀车臣汗硕垒。五年(1648),归附清朝。六年,尚郡主,授和硕额驸,封多罗贝勒,世袭罔替。康熙三年(1664),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二十七年(1688),选兵侦御准噶尔部噶尔丹。三十五年(1696),请从康熙帝征噶尔丹,以年迈,受命供应信使、驿马食物。
清代内地移居新疆之回、汉民屯田。又称户屯。乾隆二十六年(1761),清朝政府为加强对天山北路的开发,从甘肃肃州(今酒泉)、安西、高台等地招募农民300户,送往乌鲁木齐屯田。后又陆续从内地迁回、汉民户到
?—1661清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姓富察氏。世居纳殷。莽吉图孙。初随清太宗皇太极征伐,由护军校授兵部理事官。后金天聪九年(1635),随副都统巴奇兰征黑龙江,获胜。清崇德三年(1638),擢秘书院学
见“兀鲁”(107页)。
渤海国始祖大祚荣的谥号。祚荣于唐开元七年(719)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祚荣”(86页)。
清军与阿睦尔撒纳余部间的一次战役。阿睦尔撒纳败亡后,乾隆二十三年(1758)三月,清定边右副将军兆惠奉命追击其余部。准噶尔部喀喇沁鄂拓克宰桑昂克图、多果鲁特宰桑布库图、噶勒杂特宰桑特克尔得克、阿尔塔沁
?—1648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原系喀喇沁部人。父伊林臣率属归清,授游击世职。父卒,袭职。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镇压李自成农民起义军,败之,加世职为二等轻车都尉。五年(164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亦作“昊勃极烈”,又称“国论昊勃极烈”。《金史·国语解》谓“阴阳之官”,主管司祭等(一说为管理众人的第二勃极烈)。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建国后,设谙班、国论、阿买、昃4勃极烈,共掌
?—528北魏宗室。字儁兴。鲜卑元氏(拓跋氏)。太武帝※拓跋焘玄孙,中山王※元英之子。自员外郎迁羽林监、通直散骑常侍、冠军将军、给事黄门侍郎。与从侄清河王元怿过往甚密。正光元年(520),怿被领军元叉
解放前塔吉克富户对奴隶的称呼。塔吉克语,意为“象牲畜一样买来的人”。多系自坎巨提、那戛尔等地买来的罪犯。在主人家里没有人身自由,一切都听从主人安排。无土地和私人财产。主人有权任意打骂或将其杀死。婚姻也
南北朝时期北魏法令总称。亦称“后魏律令”。拓跋鲜卑建立北魏后,使用汉族士人,根据《汉律》,参酌魏晋南朝各律,先后九次编纂修定法典。(1)天兴元年(398),道武帝拓跋珪命三公郎王德定律令,申科禁,除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