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官制
蒙元、明、清时期蒙古族地区之官制。其官制从无到有,由简至繁,经历了漫长历史进程,蒙古国建立前,成吉思汗草创时期,官制简古,有“火儿赤”、“博尔赤”、“火你赤”、“莫伦赤”、“云都赤”、“阿黑塔赤”、“阿都兀赤”、“额勒赤”等。1206年蒙古国建立后,随着怯薛制和千户制的建立,官职数量和规模也有所增扩。千户长下设百户、十户,千户之上有万户长,首创札鲁花赤(断事官)等。成吉思汗后期及其继承者窝阔台时期,除保存蒙古游牧民族特有的建置和职官外,开始接受中原王朝传统的统治方法和官制。在蒙古军南下和西征过程中,陆续扩充一些新的机构和职官,如置“达鲁花赤”(镇守官),管军民,掌印玺,行总辖监治之职。加强“必阇赤”(令史、主文书)的职能,并采用中原官名称之为中书令、左丞相、右丞相等。至忽必烈建立元朝后,蒙古职官与中原地区传统职官“两制并存”的局面进一步完善。在草原以游牧为主和内地以农耕为主的两种不同社会情况下,基本上奉行以蒙制治草原牧民,以汉制治中原汉民的政策。有些职官,如“达鲁花赤”、“千户制”等也遍行于中原、西域等被征服地区。蒙古统治者根据不同的民族和被征服先后,把全国各族分为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四等,在设官任职方面,极力维护蒙古贵族的特权,“其长则蒙古人为之,而汉人、南人贰焉”。1368年元亡,元室北迁,史称北元,其时基本上沿袭元制。在与明廷交往中,又往往受明册封,如王、都督、千户、百户、镇抚等。后随着汗权式微,蒙古社会处于封建割据状态,成吉思汗所设置的万户、千户逐渐为兀鲁思或鄂拓克所代替。分别由汗、洪台吉、太师或宰桑等管理,一般都是世袭领主。兀鲁思和鄂拓克下又分设官员,掌握战争、防卫、行政、司法、征税等。17世纪中期至18世纪,蒙古各部陆续归附清朝,清设理藩院进行管理。为达到“众建而分其力”的目的,取消蒙古各部传统体制及领属关系,建立盟旗制度。对蒙古封建主,一律论功授以盟长,旗札萨克等职,以及王、贝勒、贝子、公、台吉等爵。札萨克下设协理台吉和分掌各项事务的管旗章京、梅伦、笔帖式等僚属,并设佐领(蒙古语为苏木章京)负责统辖兵丁,审理丁册,征收税课。佐领之下设骁骑校、领催等官,协助办理军政事务。是时,受满族官制影响较大,逐渐失去本民族官制的特色。
附:蒙古语官称
| 蒙古语官称 | 释义 | 资料来源 |
| 怯薛 火儿赤 秃鲁花 客卜帖兀勒 必阇赤 博尔赤 速古儿赤 火你赤 额勒赤 昔宝赤 八刺哈赤 扎里赤 玉典赤 兀刺赤 阿塔赤 | 禁卫军、 护卫军 佩弓矢环卫者 散班、 质子军 宿卫, 即夜间警卫 书史、 令史、 主文书 习膳 掌服御事者 司牧羊 使臣、 差官 鹰房执役者 守城门者 书写圣旨者 守门者、 户郎 驿站马夫及掌铺马事务者 管骟马者、 圉人 | 元史·兵志 元史·塔察尔传 元朝秘史、 元史·兵志 元朝秘史 黑鞑事略 元史·兵志 元史·兵志 元朝秘史 华夷译语 南村辍耕录 元朝秘史、 元史·兵志 元史·兵志 元朝秘史、 元史·舆服志 元朝秘史、 元史·兵志 元朝秘史、 元史·舆服志 |
猜你喜欢
马院司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马匹饲养与管理。夏仁宗时期已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四品,属下等司。
打儿汉
即“答儿罕”(2238页)。
魁伦
?—1800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完颜氏。副将军查弼之孙。袭世管佐领,兼轻车都尉,累擢建昌总督。乾隆五十三年(1788),擢福州将军,代署总督。嘉庆元年(1796),授总督。四年(1799),署吏部
永绥直隶厅
行政区划名。清置。明属镇溪千户所、崇山卫地,隶辰州府泸溪县。清雍正元年(1723),置厅,治所在今湖南花垣南。嘉庆元年(1796)升直隶厅,七年(1802),移治花园堡(今花垣)。辖有苗族村寨228个
隆务七庄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同仁县隆务镇辖境内。东临加吾部落,南接赛隆哇,西抵宁牙浪部落,北连四寨子之吴屯和年都乎两部落。同仁12族之一。“隆务”,藏语意为“农业区”,因其地宜农业,故名。“七庄”,指隆务、四
拨什库
清代官名。满语音译,“催促人”的意思。汉名“领催”。有“嘎善拨什库”,即“村领催”。管理本佐领内的文书、饷糈和庶务等。又有“分得拨什库”,即“骁骑校”,是佐领的副手,协助管理本佐领的事务。蒙古地区亦设
兀兰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乌拉卫。永乐四年(1406)八月,兀兰等处女真首领乞剌尼、纽邻等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与亦儿古里等4卫同时设立。治所约在呼兰(今黑龙江省呼兰县城)附近。
和廷述
清代爱国将领。纳西族。云南丽江人。咸同年间,曾随杨玉科镇压杜文秀起义军,赏“铿僧额巴鲁图”名号,补授东川营参将,简放总兵。光绪十一年(1885)率部随广东陆路提督杨玉科出兵南关,奋力争先抗击法国侵略军
可龙
阿昌语音译。旧时云南德宏阿昌族地区对父母包办婚的称谓。解放前阿昌族的青年男女婚前恋爱自由,但婚姻的缔结大多由父母包办。缔婚前还必须向阿公阿祖神位祝告,祝告时不能听见野兽叫声,若听见称“破口”,不能缔婚
普济州长官司
清代四川彝族土司名。明洪武七年(1376),贵州普定卫吉三嘉奉调从征四川宁、越2卫,授普济州土知州。不久,置普济长官司(治今四川米易县西北),以吉氏为长官。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其后裔吉荣欮归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