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饮食禁忌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牲畜击毙;接人所授肉不得以左手,骨髓在被吸尽之前,不得将骨头丢弃,等等。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牲畜击毙;接人所授肉不得以左手,骨髓在被吸尽之前,不得将骨头丢弃,等等。
?—1860清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字紫来。道光十六年(1836),任协领。二十四年(1844),迁福州副都统。咸丰四年(1854),任西宁办事大臣。六年,升福州将军,九年(1859),调成都将军。著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西藏※拉藏汗次子索尔扎第三子,清辅国公※纳噶察弟。姓博尔济吉特。自幼寄居伊犁。乾隆十九年(1754),偕兄从阿睦尔撒纳、班珠尔附清,授二等台吉,驻牧喀尔喀汛界。翌年,授扎萨克。
贵州开州各族人民反洋教斗争。同治元年(1862)正月十五日,开州夹沙龙地区人民祭龙灯欢庆节日。法国传教士文乃耳以教民信仰天主为由,令教民拒不参加节日庆典。群众与教民发生冲突。知州戴鹿芝以破坏礼俗为由,
见“隆舜”(2136页)。
1219—1266蒙古国将领。字汉辅。巩昌盐川镇(今甘肃漳县)人。汪古部人。巩昌府便宜都总帅※汪世显长子。太宗七年(1235),随父降蒙古,留质太宗处。后以管军总领随军攻宋四川,破文阶,攻成都。乃马真
见“次噶俄仁巴”(882页)。
见“卜怜吉歹”(20页)。
见“高附”(1907页)。
即“贷勃山”(1700页)。
延边各族人民反帝反封建的群众运动。1930年5月1日,龙井朝鲜族工人,在延边党组织领导下,首先举行同盟罢工,接着20余所中小学罢课,附近各县农民纷纷响应,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声讨其罪行。举行游行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