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类泽
见“蒲类海”(2319页)。
见“蒲类海”(2319页)。
见“宇文觉”(897页)。
1520—1557明代蒙古可汗。亦译打赉逊、打来素、打来宋、达赉逊库登、他赉孙阔通,或称库登汗、小王子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曾孙,※卜赤长子。嘉靖二十六年(1547),父卒,即汗位。一说至嘉靖三十年
见“康佐苗”(2101页)。
?—1765清乾隆年间乌什起义首领。又译赉哈木图拉、赖黑木图拉、喇依罕木图拉。维吾尔族。新疆乌什人。四品伯克额色木图拉子。乾隆三十年(1765)二月,奉乌什办事大臣素诚、阿奇木伯克阿布都拉命,运送沙枣
参见“沟主”(1135页)。
※契丹部族名。据《辽史·国语解》:“北剋、南剋,掌军官名,犹汉南北军之职”。统和十二年(994),以※奚府二剋所辖民户分置二部,成为辽圣宗三十四部之一。部民原为所俘奴隶,时获释免,取得平民地位。部设节
见“把都帖木儿”(1062页)。
渤海王国置。为怀远府所领9州之一,仅知领富寿、优富2县。辽灭渤海后,迁其民至今辽宁铁岭县一带,置银州统之;其富寿县改名延津县,优富县更名永平县。
元世祖朝蒙古牧民起义首领。蒙古族。原为世祖子爱牙赤位下千户。至元二十五年(1288),因牧民和站户不堪忍受驿站的沉重劳役和各种需索,率众发动起义,断绝驿道,使平常只须3日的路程得绕道走1月之久,阻滞了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纳克布伯克、讷克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匠役营造等公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