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桑哇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诺布桑布。后藏人。据藏文史书《新红史》载,系仁蚌巴南喀杰波之子。承袭祖、父辈宗本及万户长职。明宣德十年(1435),依恃帕竹政权势力,出任娘麦桑珠孜之宗本,并建容地强钦寺,成为帕竹属下主要掌事大臣。任内,虽崇奉萨迦及噶举派,但对当时之格鲁(即格丹)诸教派亦一视同仁。反对强迫其他教派改宗,加强了教派间的团结,有利于社会安定。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诺布桑布。后藏人。据藏文史书《新红史》载,系仁蚌巴南喀杰波之子。承袭祖、父辈宗本及万户长职。明宣德十年(1435),依恃帕竹政权势力,出任娘麦桑珠孜之宗本,并建容地强钦寺,成为帕竹属下主要掌事大臣。任内,虽崇奉萨迦及噶举派,但对当时之格鲁(即格丹)诸教派亦一视同仁。反对强迫其他教派改宗,加强了教派间的团结,有利于社会安定。
①独龙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贡山独龙族父系家族公社几经分裂后仍保留浓厚原始共产制的大家庭。一般包括同一父系祖先的三四代后裔及其配偶,约二三十人,同住在一座有若干间隔的大房子里,每个对偶家庭占一间隔,内设一
?—524高车国王。※穷奇子,※弥俄突之弟。5世纪末高车为哒所败,被俘,客居其地。北魏神龟元年(518)左右,在哒支持下还居高车,重建高车国,遣使结好北魏。正光二年(5
书名。清王仁俊撰。1卷。本书辑录史籍记载的西夏书目,分部列出,所收皆存目,原书已佚者。本书收入王氏《辽文萃》中,有光绪三十年(1904)铅印线装本。
原西藏地方政府审理一般民事、刑事案件所据的成文法。源于吐蕃之六种大法,后经西藏历代执政者整理,编成一套政教合一以维护农奴主利益为主旨的等级森严、科条分明的法典。分两种:一为“却尺母”(藏语音译,意为喇
约1822—1872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台拱厅(今台江)仰冈寨人。苗族。家贫苦,靠当雇工为生。咸丰(1851—1861)初,遭灾荒,粮食歉收,官府限以白银抵交军粮,苗民无力交纳,至以掘祖坟
东北古国名。一作寇莫汗国。初见于《晋书》,谓挹娄西与其境相接(《翰苑》引三国人鱼豢撰《魏略》文中也有是语,日本学人认为此《魏略》乃《肃慎国记》之误)。史无专传,近世学者多数认为,北魏之豆莫娄、唐之达莫
即“意侯奢”(2384页)。
唐宋时期邕州所属羁縻州。治所在今广西靖西县西安德乡。皇祐二年(1050),侬峒首领侬智高在此建立“南天国”。宋、元因之,属来安路。清属归顺直隶厅。
?—前651春秋时晋献公的夫人。亦作丽姬。出身于骊戎(一作骊土狄),骊戎酋长骊子之女。周惠王五年(前672),晋献公“启土”伐骊戎,灭骊子,被掳获,立为夫人,获专宠。十二年(前665),生公子奚齐。为
西羌的一支。参见“旄牛羌”(19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