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虎儿文卫”(1385页)。
①蒙古国建立前乃蛮部首领的称号。又译塔阳罕、泰阳罕、太阳可汗、大惕可汗。“太阳”乃汉语“大王”的音变;“罕”又作“汗”、“可汗”,为突厥语称号。乃蛮部首领※亦难察受金封为本部“大王”,蒙古语讹为“太阳
参见“撞丁”(2497页)。
见“伯颜猛可”(1092页)。
见“纳速卫”(1270页)。
北魏高祖孝文帝元宏年号。471—476年,凡6年。
即“驼鹿”。其名来源于其颈下鬃似“马缨”,蒙古语称马缨曰“达犴”。详见“驼鹿”(1554页)。
景颇语,意为“家内奴隶”。参见“木样”(254页)。
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被告光着脊背,由人将一烧红的铁件顺其背部滑下。若烫伤,表明原告理直、被告理曲;反之则为原告无理、被告有理。解放前僜人常用此法断定事理不明、是非难辨的事件。被判无理者必须向
清代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达喇嘛的辅佐亦称副达喇嘛。凡达喇嘛德重年高,不胜烦剧,诸弟子又不允其退职时,通常设此副职以协助之。掌管寺庙教务、财政等事。配有随从格隆2人、班第4人,任职期间月银9两5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