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勒
见“敕勒”(1983页)。
见“敕勒”(1983页)。
见“斤勒”(372页)。
南北朝时期北魏法令总称。亦称“后魏律令”。拓跋鲜卑建立北魏后,使用汉族士人,根据《汉律》,参酌魏晋南朝各律,先后九次编纂修定法典。(1)天兴元年(398),道武帝拓跋珪命三公郎王德定律令,申科禁,除前
见“里泼”(1081页)。
十六国之一。陇西鲜卑乞伏氏所建。初依附前秦,淝水之战后,乞伏国仁乘前秦兵败势衰之机,聚众10万,于东晋孝武帝太元元年(385)自称大都督、大将军、大单于,改元建义,置武城、武阳、安固、武始、汉阳、天水
吐谷浑原居今甘肃、青海一带。唐龙朔三年(663),为吐蕃所败,其王诺曷钵率部逃凉州(今甘肃武威),请内徙。咸亨元年(670),唐为援送吐谷浑部还故地,用兵吐蕃,兵败大非川,未遂。青海东部吐谷浑原驻牧地
清末广西提督冯子材镇压海南岛陵水、崖县等地黎族人民起义后所制“善后”方案。共12条,其内容主要是:开辟十字大路,使来往畅通;屯兵要冲之地,安营弹压;分设抚黎局,委任黎族上层为局以下各级头目,令其自为约
?—640唐代西突厥南庭可汗。阿史那氏。※沙钵罗咥利失可汗子。贞观十三年(639),其父在乙毗咄陆可汗与吐屯俟利发合攻下,走死拔汗那(今费尔干纳),同年,为弩失毕五部首领拥为可汗。次年死。
清代新疆维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管理果园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被定为六品以下。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布依族旧时葬俗。亦称“砍替”、“砍历”、“做戛”、“打戛”。流行于贵州布依族民间。其俗:老人死后,在出殡前,其子女便牵1条大水牛(黄牛或马亦可),拴于“鬼场”的1根“鬼桩”上,孝男女在巫师率领下,绕牛
见“阿济斯和卓”(12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