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桑扬敦
吐蕃时期“七良臣”之一。松赞干布(617?—650)时吐蕃大臣。尼雅氏之子。又号称“不可缺少的四大臣”之一,政绩卓著。早期吐蕃居民均居山上,以岩洞为室,经其提倡,吐蕃居民从山上迁居河谷地带,建石屋以居,并改建城镇,在最高处建造堡塞。此种聚落布局及民居形式为后世藏人所延袭至今。被誉为吐蕃七贤臣之第五。
吐蕃时期“七良臣”之一。松赞干布(617?—650)时吐蕃大臣。尼雅氏之子。又号称“不可缺少的四大臣”之一,政绩卓著。早期吐蕃居民均居山上,以岩洞为室,经其提倡,吐蕃居民从山上迁居河谷地带,建石屋以居,并改建城镇,在最高处建造堡塞。此种聚落布局及民居形式为后世藏人所延袭至今。被誉为吐蕃七贤臣之第五。
即“恩滚库蒙”(1871页)。
?—1931近代东北民族史学者。字申甫。江西崇仁县(一说湖南长沙)人。汉族。清末乙未年(1895)进士。曾任陆军部主事、候补直隶州知州。光绪三十三年(1907)底,任黑龙江呼兰府知府。宣统二年(191
?—1833清朝将领。亦作明善或明产。达斡尔族。姓郭贝尔氏。隶布特哈镶黄旗。乾隆五十七年(1792),以领催从征廓尔喀,因博尔东拉山战功,赏蓝翎,补佐领。嘉庆十八年(1813),参与镇压河南天理教首领
1814—1902清末伊斯兰教经师。字仁山,云南普洱人。回族。出身宗教世家。幼承家学。清道光十四年(1834年),到陕西渭城求学。学成后,在渭城米家庄讲学。曾参加同治元年(1862)陕西回民起义,失败
清朝约束青海蒙、藏诸族的措施。清道光二年(1822),清军征讨黄河以北藏族后,陕甘总督长龄奏准立此善后章程,规定:蒙古人须着蒙古服饰,不准易藏族衣帽,诡混抢劫;严查蒙、藏歇家(货店),禁奸徒于偏僻处开
?—1779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图巴子。雍正二年(1724),随博贝驻特斯,防护鸟梁海。三年,追擒乌梁海叛人和罗尔迈。九年(1731),随军征准噶
见“拓跋推寅”(1361页)。
云南怒江知子罗(碧江)殖边公署里吾底村傈僳族人民的抗暴斗争。1912年秋,村民岳阿尔与普阿齐发生土地纠纷,双方诉之于知子罗殖边公署,公署委员长景绍武率殖边队28人前往排解。该队入村后,任意敲诈钱财,不
※东察合台汗国末代汗。蒙古族。※阿黑麻汗之孙、※沙汗从弟。1565年沙汗在对瓦剌的“圣战”中死去,遂“拥众嗣立”,并遣使通明朝。1507年※叶尔羌汗国※阿不都·哈林汗派※琐非速擅、马黑麻速檀、阿卜撒亦
参见“百夷”(7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