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真
见“赫哲族”(2422页)。
见“赫哲族”(2422页)。
清代改土归流后实行的一种具有军屯性质的兵戍制度。在云南全省分设汛、塘、关、哨、卡于险要山区,招募士兵戍守,驻防垦荒。仅在丽江县即设有18汛、71塘、25哨;中甸、维西两厅共设8汛、66塘。汛塘驻兵多半
元代傣族土司。元中统(1260—1264)初内附。至元十三年(1276)置路。地在柔远路正西,东隔麓川。治所即今云南德宏州盈江县东北旧城。,隶金齿宣抚司,为金齿六路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
?—1931蒙古族,一译塔旺布里特甲拉、塔旺布里甲拉。号乌鲁希叶勒图诺彦。阿拉善旗人。清札萨克亲王多罗特色楞子。1910年袭父爵。辛亥革命后,依附北洋军阀,任北洋政府蒙藏院总裁。1928年4月22日(
?—1505明广西思恩州土官。壮族。都指挥使岑瑛之孙,思恩州知府岑鐩之子。成化十六年(1480),袭父职。弘治十二年(1499),田州知府岑溥为子岑猇所杀,土目黄骥、李蛮趁机相互争权。奉督府命护卫岑溥
僜语音译,意为“富人”。解放前僜人社会的富有阶层。随着氏族组织解体、私有制的发展而产生。占有较多土地和牛只,普遍多妻,部分蓄养奴隶。声望较大者往往通过自己的影响对寻求庇护者加以保护,是新兴起的一种社会
金代行政区划建置。金初以宋京东西路改置。治所在须城(今山东东平)。辖府1:东平府;节镇州2:徐州、兖州;防御州2:博州、德州;刺史州5:济州、邳州、滕州、泰安州、曹州。各府州共领县27、镇48。共有户
见“野木河卫”(2045页)。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大通寺。在甘肃天祝县境内。明正德六年(1441)建。属鲁土司管辖。与东大寺、西大寺、古城寺、嘎达寺、宣化寺、塔尔寺、宗家寺、显教寺等8寺院共组成一寺院群。经清朝3次扩建,成为青海、甘
见“阿真河卫”(1228页)。
藏语音译,指吐蕃之“属民”。有广、狭二义:吐蕃将赞普以下的民众均称为属民。官吏、奴隶主、自由民、奴隶以及僧侣人等,均在属民范围之内,是为广义的所谓“吐蕃属民”;狭义的属民有高等属民和低等属民(又称“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