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里宣慰使司地方志
参见“泐史”(1138页)。
参见“泐史”(1138页)。
今人对若干有研究价值的汉蒙两种文字刻写的石碑的统称。共8块,有1240年“十方大紫薇宫圣旨碑”、1257年“释迦摩尼院碑”(亦称“蒙哥汗碑”)、1348年“甘州海牙碑”、1335年“张氏先莹碑”、13
?—1762清朝大臣。蒙古正蓝旗人。萨尔都克氏。雍正元年(1723)正月,由理藩院笔帖式授主事,后历任员外郎、郎中、额外侍郎、署太仆寺卿、内阁学士、参赞大臣。十年(1732),授理藩院侍郎、镶红旗蒙古
参见“布鲁特”(469页)。
元云南行省境内土司统治机构之一。泰定四年(1327)应八百媳妇土官之请置。治者线(今泰国清盛)。设木安、孟杰二土府隶属之。授乌撒宣慰司官你出公及当地土官招南通并为宣慰使都元帅,以南通子、侄分知二府事。
见“女真进士题名碑”(149页)。
参见“茂特色布伯克”(1332页)。
清代察木多寺院僧官。藏族。光绪七年(1881),承袭帕克巴丹增之仓储巴和达尔汗名号。乍丫与察木多两部构衅多年。十五年(1889),经驻藏大臣升泰督饬委员再三开导,谕令乍丫退还所掠之物、赔款谢罪,复经驻
即“他漏河”(574页)。
参见“的尔勤”(1463页)。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即严禁进出帐幕时触及门槛,否则将受到严惩。《黑鞑事略》:“履阈者,……诛其身”。出使蒙古的西方教士约翰·普兰诺·迦宾尼和鲁不鲁乞等都因不知此俗而受到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