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藏区部落名。属洮州卫,在今甘肃临潭境。正统六年(1441),其族部地方永福寺僧人摄剌藏卜来朝贡马及方物,赐以彩币等。成化三年(1467),僧人三竹亦来朝,贡马并佛像、铁甲等物,赐之衣服、采缎等。弘
西藏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部落早期的一种宗教信仰陋习。当地民间认为,人死亡系某种“鬼人”或某家先世鬼魂作祟所致。一旦巫师为病人驱鬼治病未愈者或巫师判断由某家先世鬼魂作祟致死者均属“白支根”。死者家长据此便
见“纳速卫”(1270页)。
唐代乌蛮部落勿邓、两林、丰琶的合称。详见“勿邓部落”(356页)、“两林部落”(1049页)、“丰琶部落”(199页)。
见“李彝敏”(1045页)。
门巴语音译,亦作敦龙坎、敦龙庆,意为“送鬼”。旧时门巴族本教巫师之一。民主改革前流行于墨脱门巴族地区。由男性担任。承师传。无专门法衣法具。主事送鬼治病。作法时,在村外草坝上或河溪旁供酒肉、粮食及病人衣
?—768唐朝大臣。营州柳城(今辽宁朝阳南)胡人。智敏善骑射。世隶契丹,守营州。后附安禄山、史思明。安史之乱后,降唐,任幽州、卢龙节度使,迁检校兵部尚书;在辖区内治城邑,聚甲兵,征赋税,拥兵自重。大历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齐齐哈尔西南。元为辽王乃颜分地,明入于科尔沁,至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哈撒儿)后裔阿敏,始以札赉特名部。后金天命九年(1624),其子蒙衮随科尔沁部长奥巴归附后金,后卒。顺治
见“捺钵”(2037页)。
1907—1942又名王潘五。内蒙古土默特旗人。蒙古族。出生贫苦农民家庭。2岁母去世,7岁拾粪,乞讨。10岁作佣工放牛。16岁离家,后在傅作义部队当兵。1932年,率一排士兵脱离队伍,打富济贫,旋被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