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玛仁钦
1364—1432
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藏族。初为仁达哇第子,擅长辩证。约明洪武三十年(1397),拜宗喀巴为师,参与宗喀巴的宗教改革,协助建立甘丹寺。永乐十七年(1419),宗喀巴圆寂,以法衣及头饰付之,应诸弟子启请,嗣甘丹寺寺主法位,尊称“贾曹杰”,意为“嗣王位者”,藏籍称第二任甘丹赤巴,被西藏佛教徒尊为“师徒三尊”之一。
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藏族。初为仁达哇第子,擅长辩证。约明洪武三十年(1397),拜宗喀巴为师,参与宗喀巴的宗教改革,协助建立甘丹寺。永乐十七年(1419),宗喀巴圆寂,以法衣及头饰付之,应诸弟子启请,嗣甘丹寺寺主法位,尊称“贾曹杰”,意为“嗣王位者”,藏籍称第二任甘丹赤巴,被西藏佛教徒尊为“师徒三尊”之一。
1263—1309元朝大臣。康里人。康国王牙牙之子。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入宿卫,赐以田土人户,家兴和之天成(今山西天镇)。以谨守臣职,受命掌门卫。二十四年,乃颜叛,奉命说服东道诸王纳牙勿从叛,
见“阿跌”(1197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撒尔塔。旧称东乡回回、东乡土人、东乡蒙古、蒙古回回等。因居河州(今临夏)东乡故名。主要分布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及广河、和政、临夏、积石山、康乐等县,其余散居在兰州、
明、清四川土司名。明洪武八年(1375),改石耶洞府置,以宋代名将杨业后裔杨隆为长官。隶酉阳宣抚司(后为“酉阳宣慰司”)。清顺治十五年(1658),长官杨胜美帅众归附,仍授原职,颁给印信、号纸。后其孙
见“恺安城”(1724页)。
即“都蓝可汗”(1817页)。
参见“三教理”(50页)。
扎卡提税中的一种。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将每年征收一次的※扎卡提税(牧业税和商业税),改为每年征收两次,春季牧草回青、牲畜产羔时征收的称“青税”;秋季时征收的称“白税”。
参见“设”(923页)。
见“朋春”(14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