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当派
见“噶当派”(2499页)。
见“噶当派”(2499页)。
?—1749西部哈萨克(奇齐克玉兹)汗。一译阿布拉该尔汗。康熙五十七年(1718),引兵与准噶尔军鏖战于爱古斯河畔,败遁。雍正元年至三年(1723—1725),以策妄阿拉布坦遣兵攻夺塔什干等地,左、右
部分彝族的自称。原为村寨所在地名。后演变为部落、支系名。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墨江、普洱、凤庆、云、景谷、景东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即“旻宁”(1413页)。
1143—1211又名凯冷。宋代云南西双版纳第二世※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叭真第四子。南宋绍熙三年(傣历五五四年,1192),父卒,继位,为※景龙金殿国国主,建元景泰。臣属中央王朝(
?—735唐代契丹部落联盟军事首领。一作可突干。出自大贺氏族。统领兵马,悍而有谋,得众心。契丹附唐后,受唐封静析军副使。时契丹军权渐显,屡废联盟首领。开元八年(720),谋废首领娑固,娑固力单,引唐兵
见“敌烈部”(1882页)。
中俄签订的第一个界约。即《中俄尼布楚议界条约》,亦称《黑龙江界约》,习称《尼布楚条约》。清康熙二十八年(1689),清政府领侍卫内大臣索额图与沙俄首席全权大使戈洛文在尼布楚(今俄罗斯涅尔琴斯克)签订。
清代地名。又译乌兰固木。位于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西北(即今蒙古境内乌兰固木)。清初为准噶尔部辖地。以其肥沃,宜耕种,噶尔丹统治时期曾为准部屯耕地。康熙三十六年(1697)噶尔丹病死后,并于清。清朝政府遣
见“三娘子”(50页)。
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被告光着脊背,由人将一烧红的铁件顺其背部滑下。若烫伤,表明原告理直、被告理曲;反之则为原告无理、被告有理。解放前僜人常用此法断定事理不明、是非难辨的事件。被判无理者必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