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制条格
书名。元法令类编。《大元通制》条格一纲的残存部分。现存22卷,凡646条,约占原条格一半强。包括户令、学令、选举、军防、仪制、衣服、禄令、仓库、厩牧、田令、赋役、关市、捕亡、赏令、医药、假宁、杂令、僧道、营缮等19项。其性质内容体例与《元典章》相类似。是元代民事、行政、财政等方面的重要法规。条格素材多来自官府公牍案卷,故保存有许多元代典章制度、社会经济和阶级关系等方面的珍贵史料。有北京图书馆影印的明初写本和1986年浙江古籍出版社出版的点校本。
书名。元法令类编。《大元通制》条格一纲的残存部分。现存22卷,凡646条,约占原条格一半强。包括户令、学令、选举、军防、仪制、衣服、禄令、仓库、厩牧、田令、赋役、关市、捕亡、赏令、医药、假宁、杂令、僧道、营缮等19项。其性质内容体例与《元典章》相类似。是元代民事、行政、财政等方面的重要法规。条格素材多来自官府公牍案卷,故保存有许多元代典章制度、社会经济和阶级关系等方面的珍贵史料。有北京图书馆影印的明初写本和1986年浙江古籍出版社出版的点校本。
元代赈粜粮之一种,又作红帖粮。成宗大德五年(1301)始行。因政府所拨赈粜粮多为豪强嗜利之徒巧取豪夺,不能周济贫民,遂令司署籍贫乏户口之数,置半印号籍文贴,各书其姓名、口数,逐月对贴给粮,大人3斗,儿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库鲁克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封多罗贝勒额璘沁达什子达玛璘色布腾为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2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布喀河源
见“撒里河卫”(2494页)。
?—87东汉时烧当羌首领。※滇吾子,※东吾之弟。永平二年(公元59年),东吾随父降汉,入居塞内,继续与汉朝对抗。建初二年(公元77年),与众聚兵,叛出塞,拒击金城太守郝崇追兵,战于荔谷,大败官军,斩2
即“从太山”(321页)。
见“恰克拉”(1725页)。
见“阿票”(1197页)。
亦作乌林达。满语音译,“物林”意为“财物”,“达”为“首领”。清代内务府所属的司库。不分正从皆文职六品。职务与库主事(正六品)无别,以管理、出纳库房金银、器皿及其它财物。参见“物林”(1441页)。
鄂伦春族男皮袍。鄂伦春语音译。※“苏恩”的一种,旧时鄂伦春族男子不分老壮青少的冬装。流行于大、小兴安岭地区。一般以5—7张冬季长毛狍皮制作,也有以鹿、犴毛皮做的。为了美观和牢固,袖口和衣边镶有薄皮。为
1627—1696清初官员,诗人。字澹汝,号雁冰。福建晋江(今属泉州市)人。回族。顺治十二年(1655),以诸生身份,投大将军济度幕下。初授漳平教谕。改鲁山丞,迁直隶献县令,因地僻静事简,遂致力于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