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怜
见“萧忽古”(1996页)。
见“萧忽古”(1996页)。
苗族男子的佩刀。男孩初生时,三朝秤若干重,即以如数的铁用火炼之。埋入土中。每年生辰取出再炼而复埋之。至15岁,将埋土中之铁取出打制成佩刀,谓之苗刀,最为锋利。用为杀伤武器。
契丹皇族三父房之一。为对辽太祖※耶律阿保机诸弟及后裔的称呼(所称“季父”,是以阿保机父的排行而论)。连同※孟父房(阿保机二伯父※耶律岩木后裔)和※仲父房(阿保机三伯父※耶律释鲁后裔)合称※三父房,或称
吐蕃本教祖师。又作辛饶米波益辛、辛波切或米波切。大约与吐蕃传说的第一代赞普尼雅赤赞普同时。生于今阿里的约莫隆仁(又称辛域约莫隆仁,地在扎达县境,一说地处古代大食境)。木杰亭巴盖后裔,父穆日名杰本兑嘎,
1120—1193金大臣。本名习尼列。女真族。完颜氏。以祖完颜希尹功,擢应奉翰林文字。皇统九年(1149),同知卢龙军节度使事,历献、祁、滨、蓟四州刺史。因治政有方,当世宗赴中都(今北京)途经蓟州时,
明代黎族人民反抗官府残酷剥削和压迫的武装起义。弘治(1488—1505)间,知府张桓、余浚贪残苛敛,每年强迫儋州七坊峒黎族农民缴纳“额粮”八百石,且官役频繁,使黎族农民“困于征求”。弘治十四年(150
独龙语音译。过去云南贡山独龙族的父系氏族组织。包括若干个※“其拉”(父系家族公社)。到解放前夕已经不具有共同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氏族公社特征,已没有氏族公有土地和渔场(某些氏族仍保留有公共猎场),也没
见“格林包勒”(1808页)。
清代书画家。福建晋江(今属泉州市)人。回族。丁自申之裔孙。清朝初年人。郡诸生。晚年隐居龙头山。工书画,尤擅书法,精草书,得怀素笔法,文人学士,造门求书者颇多,名重一方。卒年75岁。
?—1599又称马屎。明万历朝黎族起义首领。海南岛定安县人。黎族。万历十九年(1591),曾在居林、沙湾、居碌等黎峒发动黎人反抗官府夺民田土。不久被镇压。二十七年(1599),在居林峒再次策动起义,儋
见“松桃县”(12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