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三区革命政府与国民党政府签订的条款。全称“中央政府代表与新疆暴动区域之间以和平方式解决武装冲突之条款”。1944年,在新疆伊犁、塔城、阿尔泰各族人民掀起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武装斗争,取得一系列胜利
地名。清代以其名名地者有四:一指贵州古州、丹江、安顺、镇宁等地;一指四川大、小金川一带;一指云南昭通、永善地方;一指天山南北地区。系雍正、乾隆年间为区分新、旧辖区而采用的名称,寓“新辟疆土”之意,而非
见“大宁路”(81页)。
朝鲜族民间男子的娱乐活动。亦称“摔跤”、“撂脚”。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在端午节、中秋节以及农闲时,都要举行大规模群众性的摔跤娱乐活动。有悠久历史,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载:其法“两人对跪,各用右
明代哈密头领。又译作马马火者。永乐四年(1406),明廷建哈密卫,任指挥。翌年,至京贡马,赐以钞币。
见“赤寔得本”(1015页)。
见“斡脱”(2424页)。
官名。元代设置,为宣抚使属员。掌管案牍及管辖吏员,为宣抚司经历的副手。明代授任土官,秩正九品。参见“宣抚使”(1746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托尔和扎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土尔扈特部诺尔布附罗卜藏丹津叛,旋悔罪归清,获宥。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四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
书名。两广地方志及民族志。2卷。清吴震方(字青坛,浙江石门人,汉族)撰。康熙年间(1662—1722)成书。为两广游记。其中卷上记山川、民族、时事,涉及瑶族、壮族习俗颇详,如云:“壮种与瑶异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