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卓尔巴尔肯
祖神。又作斡卓尔巴尔汗。达斡尔语音译,“霍卓尔”,意为根子,此指祖先;“巴尔肯”意为“神”。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等地。过去该族每个氏族都有自己的“霍卓尔”,也有同一村屯的几个氏族共奉同一“霍卓尔”,也有的氏族有两个“霍卓尔”。各氏族皆有其祖神来源的传说,具体情节虽各异,但共同的一点是,皆为女子由于异常死亡(如被雷击死等),后作祟使氏族出现灾祸,人们无奈,供其为祖神。有的供偶像,用布剪成人形,贴在布上供祭;有的无偶像,祭时用9个酒杯。
祖神。又作斡卓尔巴尔汗。达斡尔语音译,“霍卓尔”,意为根子,此指祖先;“巴尔肯”意为“神”。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等地。过去该族每个氏族都有自己的“霍卓尔”,也有同一村屯的几个氏族共奉同一“霍卓尔”,也有的氏族有两个“霍卓尔”。各氏族皆有其祖神来源的传说,具体情节虽各异,但共同的一点是,皆为女子由于异常死亡(如被雷击死等),后作祟使氏族出现灾祸,人们无奈,供其为祖神。有的供偶像,用布剪成人形,贴在布上供祭;有的无偶像,祭时用9个酒杯。
①蒙古社会的经济、行政单位。亦译作艾马克、爱马、阿亦马黑等。蒙古语音译。原意是相近事物的结合,后引申表示氏族、家族、部落集团。通常指游牧于同一地区的※阿寅勒集团,俗称为“部”。蒙元时期的军事、行政单位
1606—1658清初将领。别名盛年。汉军镶黄旗人。原籍满洲,姓佟佳氏。初袭父佟养正游击世职。天聪五年(1631),从太宗征大凌河立功,加世职为二等参将。崇德三年(1638),授兵部右参政。五年,从睿
藏语音译,意为“审判衙门”。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专管调查和判决世家、贵族、寺院等上层人物诉讼的司法机关。设僧俗官员主管。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专门侍候土司的人。其职务专给土司牵马、服侍土司上马、下马、搭马鞍等。地位高于※“荒扎”(小头人),低于※“顶骨”(佐相、大头人),由有战功的“荒扎”或有成绩的村长升任。土
地名。又称丁吉、丁吉牙、坦克伊宗。位于西藏自治区南部,属日喀则地区。原西藏地方政府设定结宗。1960年与康巴宗、金龙溪合并,改定结县。县政府驻江嘎。为农业区,手工业有地毯编织。乾隆(1736—1795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翁金河。东至图鲁根山,接本部中前旗界;西至伊克布拉克,接本部右翼中左旗界;南至博尔查克,接土谢图汗部左翼后旗界;北至乌拉克图,接本部右翼中左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
?—1236蒙古国皇子。又译曲出、斡赤、阔除。孛儿只斤氏。太宗第三子。曾被定为汗位继承人。太宗七年(1235),蒙古军三道攻宋,率军取中道,拔枣阳,徇襄、邓,入郢,掳人口、牲畜数万而还。次年冬卒于军。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造纸和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此设置。仁宗天盛(1149—1169)时期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杂布提默克塔布伯克、沙卜提莫提克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教授经文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参见“丁巴”(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