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保
清朝大臣。正蓝旗蒙古副都统。雍正九年(1731)二月,受命赴藏办事。六月,与苗寿、杨大立领川兵1500名驻防腾格哩诺尔。十年,升正蓝旗蒙古都统,九月,改镶黄旗满洲都统,仍留藏。十一年,奉旨于色拉寺、大昭寺之间扎什地方另建城垣,八月竣工。九月,前藏驻防兵丁移住扎什新城。十二月二月,缘事革职回京。
清朝大臣。正蓝旗蒙古副都统。雍正九年(1731)二月,受命赴藏办事。六月,与苗寿、杨大立领川兵1500名驻防腾格哩诺尔。十年,升正蓝旗蒙古都统,九月,改镶黄旗满洲都统,仍留藏。十一年,奉旨于色拉寺、大昭寺之间扎什地方另建城垣,八月竣工。九月,前藏驻防兵丁移住扎什新城。十二月二月,缘事革职回京。
又作“四狗”。蒙古语称“朵儿边·那孩思”。为元太祖成吉思汗开国功臣者勒蔑、忽必来、哲别、速不台的共称。成吉思汗赞誉其四人“如猛狗一般,凡教去处,将坚石撞碎,崖子冲破,深水横断”,故有是称。凡临阵,四人
东汉武陵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澧中(今湖南澧县)人。和帝永元四年(公元92年),率溇中(今湖南慈利、石门一带)、澧中少数民族举兵反汉,烧邮亭,杀官吏。后为武陵郡兵所破,归降。
少数壮族自称。意为“边地居民”。分布在广西防城等中越边境地区。参见“壮族”(888页)。
土家族婚俗。亦称扁担亲、骨种等,即姑舅表亲。姑家之女先得由舅父家迎娶,舅父家不娶,方可嫁于外人。此俗源于原始的两合族外婚制,为血缘婚、亚血缘婚制残余。此类婚俗在苗、布依、侗、水等民族中也有遗存。仅名称
见“和硕特南右翼末旗”(1453页)。
或作僧人功德司,西夏官署名。管理佛教事务的功德司之一。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与住家功德司共设6国师合管,另单设6接住纳言处、6承旨、2都案、6案头。
?—1732蒙古喀尔喀土谢图汗。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尔济额尔德尼阿海长子。康熙五十年(1711),父卒,袭土谢图汗位。五十一年,至京朝觐,五十四年(1715),为备御准噶尔部策妄阿喇
见“庆云山”(879页)。
即“阿优希巴格什”(1242页)。
明清时壮族婚俗。流行于广西左右江一带壮族土司中。土官娶妻,以五色缨络盛土司官印为聘。过门时,新娘悬印于项下。婚后,此印即归其妻掌管,故名。土官为其妻筑高楼以居之,称“印楼”。民间纳赋税满千钱者,需另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