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具
见“盖脸”(2123页)。
见“盖脸”(2123页)。
见“清文鉴”(2106页)。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
即“使犬部”(1457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苏完河卫。永乐四年(1406)二月,与塔鲁木等三卫同时设立。十月,其地首领府剌出、哈剌罕等来朝贡马,以府剌出为指挥使,哈刺罕为指挥同知,余为千百户镇抚,赐钞币。辖有今
明代云南临安府钮兀哈尼族首领。明初,朝廷为鼓励农垦,对率众开辟荒山、扩大耕地面积的哈尼族首领授予土官职衔,世领其所开辟地区。与陀比等至京朝贡,因地远族众,请授职以统其众,获准。宣德八年(1433),置
见“车凌乌巴什”(281页)。
唐代南诏武官名。又作理人官。管理1千家即1千名乡兵(每家出1壮丁当乡兵)。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见“羊苴咩城”(890页)。
契丹王朝所置宫卫名。契丹语称作“阿鲁盌斡鲁朵”(“阿鲁盌”意为“辅佑”,“斡鲁朵”意为“宫”)。为辽天祚帝※耶律延禧所置宫卫。宫卫制是契丹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辽史·营卫志》:“辽国之法:天子践位置宫
唐代吐蕃奴隶社会的教育理论。藏文作“曲松”。“曲”一般专指“佛法”之“法”而言,但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初订吐蕃制度章程时,佛法尚未正式兴起,而“法”之意义亦多不知其真谛。故“三教理”中之“曲”字应做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