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田
骆越人耕作的稻田称谓。古时居于交趾一带的骆越人利用江河潮水的涨落而垦种之稻田,据《水经注》引《交州外域记》云:“交趾昔未有郡县之时,土地有骆田,其田从潮水上下,民垦食其田”。
骆越人耕作的稻田称谓。古时居于交趾一带的骆越人利用江河潮水的涨落而垦种之稻田,据《水经注》引《交州外域记》云:“交趾昔未有郡县之时,土地有骆田,其田从潮水上下,民垦食其田”。
见“撒剌卫”(2493页)。
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部落对同一男性祖先血缘集团的称谓。又作“姑”。珞巴语音译,“尼”意为“人”,“隆”意为“分支”、“一群”。此既可指氏族,与※纽卜通用,也可指其中的分支,即小于禁婚范围、基于若干大家族
?—721吐蕃大臣。唐神龙元年(705),被赞普赤德祖赞任命为大论,深受赞普信任。或在赞普牙帐、温江多官,或在多思麻边地,协调政务、征收税金。在任大论16年中,除两年外,每年均主持吐蕃集会和会盟,有时
?—1764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亲王丹津多尔济第三子。初授一等台吉。乾隆三年(1738),父卒,兄子桑斋多尔济袭郡王爵,年幼,召居京师,由其代理旗务,
参见“绿头牌”(2146页)。
?—1354元朝大臣。一作懿怜真班,唐兀人。知枢密院事暗伯之子。历仕仁宗,英宗、泰定帝、文宗,宁宗和顺帝6朝,延祐至至顺年间(1314—1332),先后任翰林侍讲学士、同知通政院事、唐兀亲军都指挥使、
元代吐蕃高僧。元初置吐蕃之地于宣政院管辖,乃郡县为三,其一为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辖有今青海、甘肃南部、四川西北部藏族地区。曾任陇西、四川总摄。至元二十八年(1291),为诸路释教都总统;二十九年
见“耶律延禧”(1309页)。
书名。明朝瞿九思撰。成书于万历四十年(1612),全书14卷。176篇,分地区编次。以列传体记述万历(1573—1619)初年到中期各地(包括少数民族)起义及官府的镇压;南北各少数民族与中央的关系。书
元末明初四川马湖地区土官。彝族。元末为马湖路(治所在今四川屏山县)总管。明洪武四年(1371)冬,遣子安仁进京朝觐,归附。太祖命改马湖路为马湖府,授其为土知府。子孙准世袭。辖有泥溪、平夷、蛮夷、沐川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