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种
见“瓜藤亲”(584页)。
见“瓜藤亲”(584页)。
?—1866清末新疆哈密王。维吾尔族。嘉庆十八年(1813),袭父爵为郡王衔札萨克贝勒。道光三年(1823),晋多罗郡王。二十六年(1846),献私垦土地安置屯民。同治二年(1863),协助地方官员开
即“古代蒙古汗统大黄史”(444页)。
壮族传统翻土工具。亦称脚犁,壮语称踏所。流行于广西壮族山区。为木架铁铧。犁架由扶手、犁杠、脚踏木组成,多为农民自制;铧口用生铁铸成或用熟铁打制,重约2斤。功效比牛耕低一至数倍,但适用于多石、巨根错节、
古代北方民族柔然的始祖。东胡后裔。幼年时被鲜卑拓跋力微(220—277年在位)部贵族掳获,充当奴隶。因首秃,又忘其本姓名,被主人取名为“木骨闾”(鲜卑语)。成年后,免奴为骑卒。至拓跋猗卢(307—31
唐、宋史籍对分布于今滇东、黔西、川南的西爨白蛮、东爨乌蛮等首领之称号。各有部落,为政治、军事、宗教三位一体的首领,或称“鬼首”。可能源于信仰鬼教而命名。因辖区和势力大小不同,有鬼主、大鬼主、都鬼主之分
古族名。见《新唐书·南蛮传下》。为汉晋时期※闽濮(即缅濮)、※躶濮之一部。今孟高棉语系布朗、佤、德昂等族的先民。因其民有文面之俗,故称。汉晋时期与濮人(永昌濮)、百越人及其他种人交错居于云南永昌郡(治
?—1765清代蒙古王公。阿巴噶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异母弟※别里古台后裔,巴特玛衮楚克长子。雍正元年(1723),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九年(1731),以锡林郭勒盟所购驼献察罕瘦尔军营,
回回拳术名。亦称“叉拳”、“插拳”、“揸拳”。其源传说有3:一为唐时(或明末清初时)西域回回人(或“回鹘”人)查密尔东来传拳于鲁西冠县一带,后世遂以其姓为拳名。二为明末抗倭名将查尚义所创。三由少林派拳
1595—1632满文改造者。满洲正蓝旗人,觉尔察氏。世居觉尔察,以地为姓。博洛孙。散秩大臣艾密第三子。9岁即通满、汉文义。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奉清太祖努尔哈赤命,居于宫禁,记注朝政、起草诏令
明代湖广永顺土官。字朝杰。土家族。天顺六年(1462),袭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职。成化三年(1467),兵部尚书程信调其所属土兵征都掌“蛮”。六年(1470),右都御史项忠征调永顺宣慰司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