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旺巴勒斋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札萨克图汗※巴勒达尔长子。初授一等台吉,赐公品级。乾隆二十五年(1760),扈从乾隆帝木兰行围,赐孔雀翎。二十八年(1763),署盟长。二十九年,赐黄马褂。三十二年(1767),命乾清门行走。三十三年,辖乌里雅苏台军营学舍。三十五年(1770),袭札萨克图汗兼多罗郡王,授盟长。四十年(1775),赐三眼孔雀翎。五十六年(1791),以病罢职,子布尼拉忒纳袭。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札萨克图汗※巴勒达尔长子。初授一等台吉,赐公品级。乾隆二十五年(1760),扈从乾隆帝木兰行围,赐孔雀翎。二十八年(1763),署盟长。二十九年,赐黄马褂。三十二年(1767),命乾清门行走。三十三年,辖乌里雅苏台军营学舍。三十五年(1770),袭札萨克图汗兼多罗郡王,授盟长。四十年(1775),赐三眼孔雀翎。五十六年(1791),以病罢职,子布尼拉忒纳袭。
见“丁鹤年”(15页)。
见“诸抹”(1951页)。
见“唔奈”(1864页)。
清代诗人、书画家。字宣臣、号悔斋。云南沅江(今新平县)人。回族。康熙四十一年(1702)中举人。次年中进士。选庶吉士、官检讨,历充三朝国史、方舆、路程三馆纂修。五十年(1711)典湖广乡试。五十三年(
旧宗名。西藏地方政府于藏波战争后(1931),在原地东宗基础上建立的行政机构。参见“墨脱”(2508页)。
见“咸同起义”(1617页)。
即“颉利可汗”(2166页)。
西夏官员。党项羌族。夏惠宗时(1068—1086)官钤辖。与宋麟州将王文郁战于开光州,力屈请降,补宋朝供奉官。以夏国相梁乙埋命杀其爱女,羁管其家口,乃谋归夏。事觉,宋神宗下诏纵归之,给以口粮路费。命经
苗族的一支。其名称始见于明代。以其衣裙多杂有红色而得名。自称“果熊”(苗语译音)。操苗语湘西方言。主要分布在今湘西、鄂西南、川东南及黔东等地区。详见“苗族”(1335页)。
见“窟哥”(24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