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府
明代四川土府名。参见“松潘等处安抚司”(1298页)。
明代四川土府名。参见“松潘等处安抚司”(1298页)。
18世纪初新疆喀什噶尔(今喀什)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一译阿哈玛特、木墨特、艾赫麦德。维吾尔族。※阿帕克和卓孙,雅雅和卓第三子。康熙三十四(1695),阿帕克死,妻哈努姆帕夏谋将王权交亲生子玛哈氐,杀雅
1555—1603明代蒙古可汗。汉文史籍译作卜言台周、不燕台吉、卜彦伯、卜言台住、不彦七庆台吉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第六世孙,※图们汗长子。万历二十一年(1593)即汗位,驻帐于察哈尔万户,游牧于西
科举时代经皇帝恩准于正科以外另行考试得以中式者的录取公告。宋、金皆有此制。此种考试因在正科之外,又称“恩科”。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勒令,凡5次参加御试进士考试不录者,可向皇帝奏名考试,以文章高下
见“合鲁不只”(836页)。
明朝为加强中央集权和便于征调赋役,在甘肃河州(今临夏)回、东乡、撒拉等民族聚集区推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制度。洪武(1368—1398)中期,河州已设有45个里,其中东乡有12个里。后因人丁消亡、迁徙、流散
明清时壮族婚俗。流行于广西左右江一带壮族土司中。土官娶妻,以五色缨络盛土司官印为聘。过门时,新娘悬印于项下。婚后,此印即归其妻掌管,故名。土官为其妻筑高楼以居之,称“印楼”。民间纳赋税满千钱者,需另给
亦称“古姆朗”。景颇语音译,意为“推翻旧制度”。19世纪云南一些景颇族人民推翻山官制度、建立一种新社会制度的斗争。故有称“贡龙革命”。19世纪,随着景颇族地区的一些山官逐渐向封建领主转变,对辖区百姓的
见“敌烈部”(1882页)。
?—1123辽末大臣、奚王,又称铁骊王。又作回离不。一名翰,字挼懒。奚族。奚王忒邻之后。善骑谢,矫捷而勇。辽道宗大安(1085—1094)年间,补护卫,迁铁鹞军详稳。天祚帝,天庆(1111—1120)
突厥汗国可汗。又作庵罗。阿史那氏。※佗钵可汗子。隋开皇元年(581),父临终遗言传位于其兄木杆可汗子大逻便。因大逻便母出身微贱,部内不服,而庵罗母尊,素为部众敬重。纷乱中,统领汗国东部地区的摄图声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