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葛泽长官司
见“松桃县”(1295页)。
见“松桃县”(1295页)。
山名。畲族传说中的发祥地。座落在广东潮安县北25公里处,跨饶平、丰顺两县,方圆数十里。山峦起伏,连绵不断,主峰大髻海拔1498米。传说畲族先祖源于此山,始祖盘瓠死后葬于此山。今山区仍居住着不少畲族,保
蒙古“林木中百姓”(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即森林诸部)之一部分。成吉思汗二年(1207),为术赤招降。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元末至明,张姓土官世袭五峰石宝安抚司安抚使。清康熙十三年(1674),官爵、土地、属民被容美宣慰使田舜年夺占。三十年(1691),田舜年第三子田耀如又窃任五峰安抚使职,仅留石宝
约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前后,今云南耿马县境内设有三个傣族土司:勐缅长官司,土长官奉氏;勐撒巡检司,土巡检罕氏;双江县境内设有勐勐巡检司,土巡检罕氏。明谢肇淛《滇略》,称三土司为“三勐”,遂相沿为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马尔康及绰斯甲地方土司衙门的狱差。主要管理犯人。由四户交不起官粮的“俄拉伯”轮流担任。每次1人,3个月一换,自带口粮,无报酬,任职者不纳粮,不负担其他差役。
即“霍博克赛里”(2549页)。
明末清初女真东海三部之一。又作呼尔哈部、瑚尔哈部、库尔喀部、虎尔喀部,以沿虎尔哈河(古称忽汗河,今牡丹江)而居,故名。凡敦化、宁安、依兰等地之部落,皆属之。后自依兰北达黑龙江下游敦敦河口1500余里广
①(?—1077)辽道宗朝大臣。名又作塔不也、达不也。字撒班。契丹族。皇族季父房之后,林牙耶律高家子。清宁年间,补牌印郎君,累迁永兴宫使。九年(1063)八月,参预平定重元之乱,以功知点检司事,赐平乱
赫哲族旧时祭祖仪式。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过去赫哲人每逢旧历年除夕,均给死去的先人烧纸,俗称烧包袱。民间认为,是夜死者灵魂回家,晚辈要送其零花钱和食物。烧纸在垃圾堆或灰堆旁,下放茅草,将
见“萧挞凛”(19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