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田制
西晋时期的土地制度。西晋建立后,晋武帝司马炎下令废除民屯机构。太康元年(公元280年)统一全国后颁布新的土地制度占田制。规定诸侯占田,大国十五顷,次国十顷,小国七顷。品官占田,一品至九品,占田五十顷至十顷不等,每低一品,递减五顷。编户农民占田,丁男(十六岁至六十岁)一人七十亩,丁女一人三十亩。占田制旨在满足统治阶级的土地要求,但也在某种程度上限制其无止境的兼并,起到了鼓励垦荒与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作用。
西晋时期的土地制度。西晋建立后,晋武帝司马炎下令废除民屯机构。太康元年(公元280年)统一全国后颁布新的土地制度占田制。规定诸侯占田,大国十五顷,次国十顷,小国七顷。品官占田,一品至九品,占田五十顷至十顷不等,每低一品,递减五顷。编户农民占田,丁男(十六岁至六十岁)一人七十亩,丁女一人三十亩。占田制旨在满足统治阶级的土地要求,但也在某种程度上限制其无止境的兼并,起到了鼓励垦荒与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作用。
明神宗时张居正对赋役制度的改革。“鞭”或作“编”、“边”。简称“条编法”。明代自宣德以来,不断改革赋役制度,嘉靖、隆庆两朝,海瑞、庞尚鹏、王宗沐等在浙江、应天(今江苏南京)、江西局部地区曾实行一条鞭法
汉武帝末年的农民起义。汉武帝时,长期战争,加重了农民赋税徭役负担。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徐勃(一作㪍)在泰山、琅琊一带举行武装起义。他们攻城克邑,夺取兵器,诛杀官吏,释放被囚禁的农民
为了防御蒙古贵族统治者的袭扰,自洪武(公元1368年—1398年)至永乐(公元1403年—1424年)时期,在东自辽东,西抵嘉峪关的沿边地带,先后设置了九个要镇,称为“九边”。又在沿边各镇修缮长城,称
西周分封的诸侯国。妫姓。周武王灭商后所封。开国君主胡公,相传为舜的后代。都宛丘(今河南淮阳)。春秋时,陈为小国,常受楚国胁迫。哀公时曾为楚所灭。五年后楚复立哀公子为陈侯。再传至陈湣公时复灭于楚,时当公
东汉末年南海农民起义。延康元年(公元220年),桂阳(治今湖南郴县)郡滇阳(今广东英德)人王金在南海(今属广东)领导当地人民举行起义,反抗孙吴的残酷压迫。起义群众有万余人。孙权下诏令交州(治今广东广州
武宗时,宦官刘瑾以及马有成、高凤、罗祥、魏彬、丘聚、谷大用、张永等八人皆得宠,人称“八虎”。其中刘瑾以内官太监,总督团营,又掌司礼监,权擅天下,威福任情。他的党羽布满朝堂,内阁大学士焦芳、曹元等都是他
西晋时匈奴族人的反晋斗争。西晋政权残酷统治内迁的少数民族,迫使各族人民不断进行反抗斗争。元康四年(公元294年),匈奴人郝散在上党(今山西长治北)率众举行起义,攻杀当地长吏。不久,起义军被官军战败,郝
印刷术是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最早采用的印刷术是雕版印刷。大约在七世纪中叶,唐就出现了雕版印的佛像。德宗时有了作为商人纳税凭据用的“印纸”。九世纪初, 已有诗歌的印本。文宗大和年间(公元828年——8
益州牧刘焉的军队。东汉末年汉灵帝任命刘焉为益州牧。刘焉率宗族宾客至益州,将来益州谋生的南阳和三辅(左冯翊、右扶风、京兆尹)地区流民数万家武装起来,作为自己的军事力量,称为“东州兵”。
又称荆南,五代时十国之一。公元924年,后梁荆南节度使高季兴所建。高季兴,原名高季昌,少为人家僮,后随养主归朱全忠,以军功迁至颍州(今安徽阜阳)防御使。开平元年(公元907年),为朱梁封为荆南节度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