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字典>历史百科>历史事件>均田制

均田制

中国封建社会中实行的一种土地制度。它首行于北魏,废止于唐代中叶。北魏初年,由于北方长期战乱,人口流亡,土地荒芜,地籍紊乱,经济破败,税源枯竭,太和九年(公元485年)十月,孝文帝采纳给事中李安世的建议,推行均田制。规定:男子十五岁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奴婢同良人一样受田;牛一头受田三十亩,限止四头。所受之田,不准买卖。初受田之男子,另给桑田二十亩,终身不还,可传至子孙,亦不得买卖,但超过二十亩可卖,不足二十亩可买。麻布之乡,另给麻田,男十亩,女五亩, 奴婢相同。新附民户,加给宅地,每三口一亩,奴婢五口一亩。年老及身死,露田则要还归政府。奴婢、牛则随有无以还受。桑田及宅地,均为世业,不在还授之限。受田之后,不得迁徙。分得土地的农户,要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的租调。地方官也按级分给一定数量的土地。均田制度,仅仅是把国家掌握的荒地和无主土地按人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这是北魏初年计口授田制在中原地区的推广和发展。北齐、北周、隋、唐均沿用此制,但规定略有变动。如:北齐河清三年(公元564年)规定,男十八岁始受田,一夫受露田八十亩,妇四十亩,丁牛一头受田六十亩, 限四牛。北周规定,一夫一妇授田一百四十亩,未娶之丁授田百亩。隋依北齐之制。唐代均田制则有较大变更,唐令规定:男子给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八十亩,狭乡减半;奴婢不再授田;女子一般不授田,但寡妻妾可受田三十亩;老及笃疾废疾受田四十亩。所授之田,皆以二十亩为永业,余以为口分。对土地买卖的限制,比前代亦有所放宽。另按等级分授官吏永业田、职分田和公廨田。至唐中叶, 因丁口滋长,官无闲田,户籍混乱,不复给授,均田制无形取消。均田制在中国历史上断断续续推行了三百年左右,均田制度并未触动地主土地所有制,在一些地区,授田也并未按均田令文严格执行。

猜你喜欢

  • 都水台

    官署名。秦有都水长、丞,西汉太常、少府、水衡都尉下皆设此官,掌诸池沼。后改称使者。东汉改称河堤谒者。晋代正式设置都水台,立使者一人,掌舟楫之事。南北朝时废置不常。肖梁改为太舟卿,北齐亦称都水台。隋炀帝

  • 甘军

    清末甘肃提督董福祥所部清军,多甘肃籍, 故名。董福祥,甘肃固原(今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1862年(同治元年)陕甘回民起义时,率众起义于安化。1867年(同治六年)为陕甘总督左宗棠部刘松山所败,随即投

  • 太平军第二次西征

    1860—1861年(咸丰十至十一年间)太平军所进行的奔袭武汉、以救安庆的战役。安庆是长江中游重镇,对于建都下游的太平天国来说,具有特殊的战略意义。太平天国领导集团内讧之后,武汉与九江相继陷于敌手,曾

  • 涿鹿之战

    传说黄帝与蚩尤进行的一场战争。蚩尤是东方九黎族的首领,原先活动于今山东省及河南省东南部、安徽省北部,后在向西发展的过程中和华夏部落集团发生了冲突。传说蚩尤发明了金属武器,炎帝族抵挡不住蚩尤的进攻,乃求

  • 八王之乱

    西晋宗室诸王争夺中央政权的混战。晋武帝鉴于曹魏诸王无力捍卫皇室的教训,分封了二十七个同姓王。太熙元年(公元290年),武帝死,继位的惠帝白痴,外祖父杨骏辅政。元康元年(公元291年)皇后贾南风与掌管禁

  • 均输平准

    汉武帝时,政府为控制运输,掌握物价,取得收入而实行的一项经济政策。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桑弘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农,他鉴于诸官府各自争购物资,使物价腾跃,而各地向中央交纳的贡物不能抵偿运费的状况,

  • 青州兵

    操曹的一支军队。黄巾起义失败后,青州(治今山东淄博临淄北)、徐州(治今山东郯城)农民于汉灵帝中平五年, (公元188年)又举起黄巾义旗,是为青州黄巾军。汉献帝初平三年(公元192年)夏,黄巾军一百多万

  • 田氏代齐

    春秋末年,齐国田氏代替姜齐政权的事件。春秋初年,陈国的公子完逃到齐国,任工正,称田氏。春秋末年齐景公时,公室剥夺民众生产物的三分之二,只剩下三分之一归民众维持生活;对不少民众施行刖刑,以致国家众多的市

  • 秦初租禾

    据《史记·六国年表》记载,周威烈王十八年,即秦简公七年(公元前408年), “初租禾”,即秦国开始按田亩征收租税。

  • 孔子周游列国

    孔子求恢复西周政治局面的抱负在鲁国得不到施展,因而去职,率领学生周游其它诸侯国,希望劝说各国统治者,求售自己的政治主张。他先后到过卫、陈、宋、蔡、楚等国,还经历过其它一些地方。途中,遇到过种种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