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家制度
魏晋南朝时期的军事制度。士家即士兵之家,其户籍立为军籍,不属郡县政府管理。士家集中居住在固定地区,统治者用军事体制管理其生产和生活,在士家制度束缚下,士家既要当兵又要屯田。士家子弟要终身当兵,世代当兵。士家之女必须嫁给士家子弟,寡妇亦必须改嫁给士家子弟。士兵逃亡,罪及妻子。士兵非立有特殊军功,不能解除军籍。士家制度形成于曹魏,发展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士家制度的实行,保证了统治者的固定兵源。
魏晋南朝时期的军事制度。士家即士兵之家,其户籍立为军籍,不属郡县政府管理。士家集中居住在固定地区,统治者用军事体制管理其生产和生活,在士家制度束缚下,士家既要当兵又要屯田。士家子弟要终身当兵,世代当兵。士家之女必须嫁给士家子弟,寡妇亦必须改嫁给士家子弟。士兵逃亡,罪及妻子。士兵非立有特殊军功,不能解除军籍。士家制度形成于曹魏,发展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士家制度的实行,保证了统治者的固定兵源。
新莽末年农民大起义。王莽代汉称帝后,对内托古改制,法禁烦苛;对外挑起兵端,加重了人民负担。再加上天灾频仍,人们无法生存,纷纷起来反抗暴政。天凤四年(公元17年),新市(今湖北京山东北)人王匡、王凤等组
秦始皇死后由赵高等人阴谋杀害始皇长子扶苏,立胡亥为二世皇帝的政变。秦始皇于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十月出游,少子胡亥、左丞相李斯和中车府令兼行符玺令事赵高随行。途中始皇生病,至沙丘(今河北广宗西北)
金建国后一直以完颜部女真肇兴之地上京会宁府(今黑龙江阿城南白城子)为统治中心,经营东北地区。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女真族封建化,海陵王完颜亮即位后,锐意与女真旧俗决裂,把汉族地区作为统治重心。天德三年(公
西汉建立后,萧何参考《秦律》,制定了汉律九章。九章律虽较秦刑为轻,然肉刑仍有黥刑、劓刑、刖刑等残害人肢体的刑罚。文帝前元十三年 (公元前167年),齐太仓令淳于意因罪判刑,解赴长安,其幼女缇萦随父前往
洪秀全领导的反对清朝统治、建立太平天国的武装起义。因爆发于广西桂平县金田村,故称金田起义。以紫荆山区为中心的拜上帝会组织, 到1849、1850年(道光二十九、三十年)间,已有会众万余,发展到与地主武
战国中期齐魏之间的一次战役,亦称齐魏桂陵(今河南长垣西)之战。周显王十五年(公元前354年),魏惠王派庞涓为将,率兵攻打赵国,围邯郸。次年,赵急,向齐求救。齐威王以田忌为将、孙膑为军师,率兵前往救赵。
北宋攻灭河东刘氏割据政权的战役。宋初,北汉地瘠民贫,凭险割据,且依附于辽国以拒宋军。宋太祖屡欲攻伐未成。开宝元年(公元968年),北汉主刘承钧死,国内因王位继承问题发生变乱,宋廷乘机派兵直薄太原(今山
明神宗时张居正对赋役制度的改革。“鞭”或作“编”、“边”。简称“条编法”。明代自宣德以来,不断改革赋役制度,嘉靖、隆庆两朝,海瑞、庞尚鹏、王宗沐等在浙江、应天(今江苏南京)、江西局部地区曾实行一条鞭法
秦统一前,分布在今浙江、福建、江西、广东、广西一带的若干部族,统称“百越”。其中著名的有于越、闽越、西瓯、骆越等。秦始皇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灭楚后,在今浙江绍兴一带设会稽郡,在今福建福州一带设闽
清初镇守云南的平西王吴三桂,镇守福建的靖南王耿精忠和镇守广东的平南王尚可喜,合称“三藩”。他们各霸一方,不仅侵吞大量财赋,而且拥有大量武装,罗致党羽,图谋不轨,给清朝造成很大威胁。康熙帝亲政后,对“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