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人法
清初制止庄丁奴仆逃亡的一项法令。清军入关前,已不断掳掠大量汉人为奴;入关后,又有不少汉族人民沦为满人的庄丁和奴仆。这些汉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和压迫,经常以逃亡的方式进行反抗。清政府于是颁布《逃人法》,并于兵部内特设督捕衙门,专门负责追捕逃亡的庄丁奴仆。从顺治到康熙初年,清政府多次申严《逃人法》,规定:逃人被捉获鞭一百,仍还原主;逃亡三次处死;隐匿逃人者处斩;邻舍、官吏知有逃人而不检举者也要治罪。但“逃者日众”, 能捕到的“十不获一”。
清初制止庄丁奴仆逃亡的一项法令。清军入关前,已不断掳掠大量汉人为奴;入关后,又有不少汉族人民沦为满人的庄丁和奴仆。这些汉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和压迫,经常以逃亡的方式进行反抗。清政府于是颁布《逃人法》,并于兵部内特设督捕衙门,专门负责追捕逃亡的庄丁奴仆。从顺治到康熙初年,清政府多次申严《逃人法》,规定:逃人被捉获鞭一百,仍还原主;逃亡三次处死;隐匿逃人者处斩;邻舍、官吏知有逃人而不检举者也要治罪。但“逃者日众”, 能捕到的“十不获一”。
十六国之一。匈奴贵族赫连勃勃建立。升龙元年(公元407年)赫连勃勃脱离后秦统治,自称天王、大单于,建大夏政权,建都统万(今陕西横山)。昌武元年(公元418年)十一月,赫连勃勃攻占长安(今陕西西安),又
元朝人对伊斯兰教士的通称,其教徒称木速蛮(即阿拉伯语之穆斯林)。大部分来自中亚和波斯地区。蒙古统治者采取兼容并蓄的宗教政策,答失蛮和释、道、也里可温等一样受到优待。蒙元时期入居中国境内的伊斯兰教徒很多
汉明帝时统治阶级的内部斗争。光武帝刘秀之子刘英,建武十七年(公元41年),由楚公进爵为楚王。刘英少时,好游侠,交通宾客,晚年喜好黄老之学,学为浮屠。永平十三年(公元70年),有人告发刘英结交方士,作符
中和四年(公元884年),黄巢起义失败后,唐王朝名存实亡,藩镇割据进入藩镇兼并时期。当时较强的藩镇势力有宣武节度使朱全忠(河南)、奉国节度使秦宗权(河南)、河东节度使李克用(山西)、凤翔节度使李茂贞(
清末推行“新政”时期为奖励工商业发展而制定的章程之一。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清政府公布《奖励公司章程》,规定凡集资五十万元至五千万元经营工商业者,按所集资数额分奖以议员或头等顾问官等职位,并赐以七
汉代统治集团的内部斗争。汉称醇酒为酎。每年八月,以酎酒祭祀宗庙,称为酎祭。届时令诸侯王、列侯各按封地内的人口多少,向朝廷奉献贡金,助天子祭祀宗庙,所献贡金称为酎金。汉律金布令规定:所献酎金色恶、王削县
唐代前期在均田制基础上实行的一种赋役制度,包括田租、力庸和户调三项,故简称租庸调法。征收的原则为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其法初颁于武德二年(公元619)年,武德七年又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具体
东北是清王朝的“龙兴之地”,视为“禁区”。革命党人对东北地区也很重视。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宋教仁等在大连建立同盟会辽东支部,以后又不断有革命党人来东北活动,联络军学各界,聚集革命力量。1911年
宋金间一次重要战役。绍兴十年(1140年)五、六月间金军于顺昌(今安徽阜阳)溃败后,退守开封。南宋赵构秦桧急命诸路宋军撤还。兀术遂会合两河金军与旧部十余万众回师南下淮西,攻占寿春(今安徽寿县)、庐州(
见“中法天津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