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清王德瑛(生卒年不详)撰。德瑛山东福山县人,光绪《福山县志》曾著录。《曲礼·内则》所述,最切予人身起居动止,及事亲敬长之用,故王氏从《礼记》中将《曲礼·内则》篇择出,专为撰论。是书以实践为主,故
见《证治要诀》。
一卷。清丁幼娴(生卒年不详)撰。丁幼娴,字静芬,江西德化人,文安知县丁符九之女,湖北巡检汪东源之妻。清代诗人。此书同治十三年(1874)刊入嫏嬛别馆《国朝闺阁诗钞续编》之中。共收诗三十首。
三卷。清赵吉士(1628-1706)撰。作者生平详见《万青阁全集》辞目。是集凡三卷,为赵吉士叠韵之作。赵吉士由户科给事中被罢职闲居于宣武门西之寄园,适逢金坛自汉翔赠诗四首,吉士依韵酬答。此后,凡遇他题
敦煌写本残卷。浙江上虞罗振玉影印本,为唐入写经之一。此残卷为魏王弼《周易》注的第三、第四卷中的内容。据考证,第三卷乃唐高祖时写本,第四卷亦为初唐人所抄写,弥足珍贵。
一卷。无撰人姓氏,清顾震福辑。《日本现在书目》著录日释弘演《切韵》十卷。《倭名类聚钞》卷三引《释氏切韵》云:“缬,结帛文采也。”卷五引《释氏切韵》云:“袈裟,天竺语也。此云无垢衣,又云功德衣。”卷九引
二十三卷。明王云凤(1465-1517)撰。云凤字应韶,号虎谷。山西和顺人。成化二十年(1484)进士,授礼部主事,历员外郎中。因劾太监李广下狱,降陕州知州。迁陕西提学副使,历山东按察使,召为国子祭酒
三卷。张焕撰。张焕,明长洲(今江苏省苏州市)人,字扬华,一字茂实。嘉靖戊戌(1538)进士,初授刑部主事,后改吏部,擢南京太仆寺卿,后官至督理南京仓储、右副都御史。著有《平倭四疏》、《华阳漫稿》。张焕
一卷。刘师培撰。刘师培字申叔,著有《毛诗词例举要》,发表在《国故》第一卷第二期,总共举出二十四例。后来发现的《毛诗词例举要》原稿中,共举出三十一个例,与《国故》上所发表的不同,文字是《国故》所刊登的十
见《幽求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