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志
二卷。清特通阿撰。特通阿,曾任台州府知府。东湖在台州府崇和门外,特通阿任台州府知府时,选郡士洪震煊、沈阿斗、郭协寅共为纂述,书未竣,而人因故散。特通阿复属郡学博沈淖成之,实非其自作。《东湖志》嘉庆九年(1804)刻本。此书仿范成大《吴郡志》,以地为纲,而采诗古文,散附各条之下。其叙述清楚,考证详明,为可读之作。
二卷。清特通阿撰。特通阿,曾任台州府知府。东湖在台州府崇和门外,特通阿任台州府知府时,选郡士洪震煊、沈阿斗、郭协寅共为纂述,书未竣,而人因故散。特通阿复属郡学博沈淖成之,实非其自作。《东湖志》嘉庆九年(1804)刻本。此书仿范成大《吴郡志》,以地为纲,而采诗古文,散附各条之下。其叙述清楚,考证详明,为可读之作。
见《万花楼》。
十卷。明朱谋撰。谋字郁仪,生卒年不详。封镇国中尉。贯串群籍,通晓朝廷典故。万历中管理石城王府事,宗人咸就约束。暇则闭户读书。著《易象通》、《诗故》、《春秋战记》、《鲁论笺》、《骈雅耽》及他书一百二十种
一卷。清代马位(生卒年不详)撰。马位字石亭,西安(今陕西西安)人。此书主要内容有诗文评论、考证等,其中评论考据有许多独到之处,如评论咏物诗应看其工与拙,不当以“隐题为能”、“退之(韩愈)诗,有绝似太白
一卷。清田文镜、李卫奉敕撰。田文镜(1662-1733),汉军正黄旗人,雍正时先后任河南巡抚、河南山东总督。李卫(1686-1738),字又玠,江苏铜山人,雍正时任浙江巡抚、直隶总督,因善捕“盗”,被
一卷。民国施则敬撰。是书因陈澧治《广韵》之法以治《集韵》。认为陈氏所考“喻”“为”二纽,口治心治俱难解析,复并“喻”“为”为一纽。而从黄侃分微于明,考《集韵》为四十纽。复统之以二十三摄,制为一表。以韵
一卷。清戴清(详见《四书典故考辨》)撰。本书原为十卷,刘文淇所作《戴清传》,载有戴清自序,说有《书经》、《诗经》、《周礼》、《礼记》各一卷,《春秋三传》三卷,《尔雅》、《论语》、《孟子》各一卷。现传抄
一卷。元末明初李翀(生卒年不详)撰。李翀生平事迹不详。书中记有元顺帝至正甲辰(1364)及至正丙午(1366)年间事,距明朱元璋洪武元年(1368)仅一二年,可知其人已入明。又据书中皆称元为国朝,可知
一卷。清庄亨阳(1686-1746)。亨阳字元仲,号复斋。南靖(今福建省南靖县。一作靖南)人。康熙五十七年(1718)进士,官至淮徐海道。此集仅有文十二篇,是其官淮徐海道时所上奏的河防条议。其文均为政
十卷。明朱得之(详见《宵练匣》)撰。此书前有朱得之自序,称《庄子》一书命辞跌宕,设喻险奇,而世人多称其荒唐谬悠。所以他加旁注以详释经文,作此《庄子通义》。前人研究《庄子》者,有南宋咸淳年间(1265—
一卷。陈代释慧思撰。慧思生平事迹详见《受菩萨戒仪》条。《南岳思大禅师立誓愿文》是慧思陈永定二年(558)于南光州齐光寺造金字摩诃般若经时所作的发誓愿文。该誓愿文共分二部分,第一部分:讲述慧思有生奉佛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