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曹旧事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州、江苏、安徽、奉天、直隶等十七司加以介绍。是书内容疏略多有不当,比如清末康广仁六人之死、许景澄五人之死,都为魏元旷在刑部之时发生,而书中竟未提一字,典礼之文,却为铺陈,两曹例事,亦为详尽。有万载刊本。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州、江苏、安徽、奉天、直隶等十七司加以介绍。是书内容疏略多有不当,比如清末康广仁六人之死、许景澄五人之死,都为魏元旷在刑部之时发生,而书中竟未提一字,典礼之文,却为铺陈,两曹例事,亦为详尽。有万载刊本。
二卷。清代程大纯撰。程大纯字汉舒,孝感(今湖北中部)人,官至黄冈县教谕。此书是作者讲学时的笔记。全书认为陆王一派学说虽有些“矫枉过正”,但与那些“口耳之学”相比,还是有许多可取之处的。
①三十二卷。明杨宗气修,周斯盛纂。杨宗气,字钟山,陕西延安卫(今陕西延安)人。周斯盛,宁州人。嘉靖四十年(1561)以进士任山东提学副使,筑河汾书院,集隽异士肄业其间,月有课,季有试,文教大兴。《山西
一卷。清周济(1781-1839)撰。周济,字保绪,一字介存,号未斋,晚号止庵,荆溪(今江苏宜兴)人。嘉庆进士,官淮安府学教授。有《味隽斋词》、《词辨》、《介存斋论词杂著》、《韵原》、《说文字系》、《
八卷。清沈道宽书。其子沈敦兰刻。沈道宽字栗仲,官湖南知县。沈敦兰字彦征,官藩司,此刻是属其幕客罗浚摹勒上石。内容是:临古《十七帖》、《瘗鹤铭》、《龙藏寺碑》、《争坐位帖》,临赵孟頫的《仇欣君墓志》。自
一卷。《诗文补钞》一卷。《李氏遗书》一卷,《附录》一卷。清李光圻(约为光绪间人)撰。李光圻,字晴峰,号龙川,江苏省仪征县人。生平事迹不详。有刘大绅记二则,记云:“《龙川先生诗钞》本,乃其先师黄归郡、蒋
五卷。后志八卷。清孙澍撰。孙澍,字雨田,一字子皋,清代四川郫(今四川郫县)人。《杜主开明前志、后志》一书是记载东晋时蜀国国主杜宇与开明的事迹。有关二人的事迹,东晋人常璩撰写的《华阳国志》曾有记载,说蜀
十二卷。《附录》一卷。明王绅撰。王绅字仲缙,浙江义乌人。待制祎之仲子。《明史》附见祎传。称祎死时,绅年十三。事母兄尽孝友。长博学,受业于宋濂宋濂器之曰:吾友不亡矣。蜀献王聘绅,待以客礼。王绅求献王往云
①一种,清金之俊撰。金之俊(1593-1670),字岂凡,又字彦章,号息斋。明万历进士,官至兵部侍郎,明亡,降清,仍任原官。曾疏请下蠲租诏安抚民心,并荐明官丁启睿等多人。顺治二年(1645),条陈疏通
①八卷首一卷,清袁凤孙修,陈榕等纂。袁凤孙,嘉庆十八年(1813)任南充县知县。明嘉靖年间,豫章刘侯、石溪韩司马同声相应,毅然秉笔修志,然其本今已不存。嘉庆十八年,袁凤孙掌南充后,为修志乘,广为搜集,
三卷。释疑 一卷。宋俞琰(详见《周易集说》)撰。宋代丹家众多,都以魏伯阳《参同契》为丹经之王。研究《参同契》的道学者,多以彭晓注本承继相传。但各家注本又体例有别,所言不一,使《参同契》一书有失原貌。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