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定四分僧戒本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成。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得以广泛流传,具有很大影响。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通俗易懂,择摄它本之长,汇作者新见,扬南山律宗宗旨。不失为研习四分律、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成。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得以广泛流传,具有很大影响。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通俗易懂,择摄它本之长,汇作者新见,扬南山律宗宗旨。不失为研习四分律、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十二卷。清杨长世及其子孙合撰。此集为杨氏家族文稿合集。杨长世,字延会,江西瑞金人。生卒年不详。官兴安县训导。著有《影居文抄》一卷。长世子以睿,字维明。诸生。著有《汲亭文抄》一卷、《诗抄》二卷。长世子以
二十卷。清吴暻撰。暻字西斋,太仓(今江苏昆山附近)人,康熙戊辰进士,累官给事中,擅长作诗,尤工近体。著有《西斋集》。本书为其在户部当官时所作,所载多为户部掌故,也兼及其他部门之事,共分二十门,即疆域、
八卷。宋李廌(1059-1109)撰。李廌,字方叔,华州(今陕西华县)人。六岁而孤,能自奋力,少学于苏轼,是“苏门六君子”之一。李廌才华横溢,其文章流畅曲折,辩而中理,风格与苏轼相近。苏轼称其“笔墨澜
八卷。宋姜夔(约1155-约1221)撰。姜夔字尧章,号白石道人。鄱阳(今江西省波阳县)人。一生未仕,往来于长江中下游各地,与当时文人交游,卒于杭州。工诗词,精通音乐。《白石道人四种》为后人辑成的独撰
一卷。明冯梦祯(1548-1595)撰。冯梦祯,字开之,秀水人。累官南京国子监祭酒。著有《历代贡举志》、《快雪堂集》等。《快雪堂漫录》是陆恒奇晋斋所刻。记的都是异事见闻。其中谈神怪的十分之三的篇幅,谈
一卷。清不著撰人名氏。《庄氏史案》是据陈寅清《榴龛随笔》而录,述清初庄廷鑨史狱案。明故阁辅朱国祯,曾欲为明史,未成而卒,书稿为湖州庄氏窃据为己,庄廷遂招集宾客,整理增删成书。廷死后,其父庄胤城召匠刊刻
七卷。清庄述祖撰。庄述祖字葆琛,江苏武进人,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进士,官至礼部侍郎。本书未被王先谦的《皇清经解续编》收入,可能与本书不够精审有关。本书对《尚书》之今、古文虽作多方考证,然其可取之
三十八卷。清徐乾学(1631-1694)撰。徐乾学字原一,号健庵。江苏昆山人。康熙九年(1670)第一甲第三名进士,授编修,累官至刑部侍郎。徐乾学为顾炎武之甥,阎若璩等人也多客居其家,师友渊源,加上家
一卷。英国礼敦根(生卒年不详)撰,英国傅兰雅(详见《化学卫生论》)译。礼敦根,曾于上海行医。光绪十七年(1892)春天在上海会集西方人讲演微生物之理。傅兰雅翻译所讲内容,刊之于《格致汇编》,成为此书。
十二卷,明贺祥撰。贺祥字长白,长沙(今属湖南省长沙市)人,生平事迹不详。《史取》共分成六类:曰世诠、曰世评、曰经世、曰性行、曰成务、曰杂记。六卷之下又分成四十八个子目,虽为史评类,在体例上却与说部相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