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十二卷,明马仑纂修。马仑,字汝载,四川西充人,官德安府知府。府志可考者,宋庆元四年(1198),傅严纂《郧城志》十二卷。明知府范理修正统志,知府王玺修成化志,先后皆佚。马仑来守德安,适草奔初平,百事
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卷一自犯罪发遣、伪造赦文假印,至积匪勒赎窝分共九条,卷二自索欠抢夺公牛殴伤事主身死,至出嫁侄女犯奸、主使勒死共十一条,卷三自卑幼致小功尊属笃疾,至因奸谋杀本夫致死母子二命共十条,卷
四十四卷,首一卷,末一卷,清俞克振、查惠修,梅峄纂。俞克振,字耕余,浙江海盐人,曾任晃州厅通判。查惠,字介堂,浙江海盐人,曾任晃州厅通判。梅峄,字东山,石门人,举人,曾任晃州厅训导。《晃州厅志》道光五
见《河汾燕间录》。
十八卷。明胡经撰。经号前岗,庐陵(今江西吉安)人。嘉靖八年(1529)进士。官至翰林院侍讲、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事。该书用注疏本,移《乾·彖传》“大明终始”三句于“乃利贞”之下,说是《周易》原本,得
十卷。宋沈辽(1032-1085)撰。沈辽,字睿达,自号云巢,杭州钱塘(今浙江杭州)人。辽乃沈遘之弟,与叔沈括并称“三沈”。熙宁初,为西院主簿。辽故受知王安石,安石当政,辽与之议论拂意,罢职。以太常寺
一册。俄国维特(Witte)撰,王光祈译。维特,俄之名相,于俄皇尼古拉二世时历任要职。1906年辞政后隐居国外,次年追忆旧事,撰为笔记,止于1912年。出版后,各国多有译本,光祈节译自德文本。中涉及中
二卷。旧本题南唐何溥(生卒年不详)撰。何溥,字令通,生平不详。此书分上下二卷。其上卷论形气,主要叙述山川形势、辨龙辨穴之法;下卷论理气,主要阐发天星卦例、生克吉凶之兆。宋以来诸家书目对此书都不著录,书
三卷。《词钞》 一卷。《小唱》 一卷。《题画》 一卷。《家书》 一卷。清郑燮(1693-1765)撰。郑燮,字克柔,号板桥居士、板桥道人,江苏兴氏人。乾隆元年(1736)进士,历官山东范县、潍县知县。
十六卷。清邱仰文撰。仰文字襄周,号省斋,雍正进士,山东滋阳(今兖州)人,官至定远知县,著有《省斋自存草》、《读易记》。其说易以宋儒义理为宗,于程传极为推崇。其对汉魏以诸家所作评述,均不见中允,而于程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