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字典>历史百科>四库百科>吴氏经说

吴氏经说

三卷。清吴凌云(生卒年不详)撰。凌云字得青,号客槎,江苏嘉定(今属上海市)人,嘉庆五年岁贡生。嗜好读书,经师遗说,无不通览。曾借馆于钱大昕孱守斋,尽读其所藏书。所著《十三经考异》,援据精核,多前人所未发。又有《小学说》、《广韵说》各一卷及《经说》三卷(即本书),海盐陈其干合刊付刻,题名《吴氏遗著》。凌云根柢扎实,同乡钱大昕曾采用其论说入《养新录》。本书初刻于陈氏五百卷阁,五卷,名为《吴氏遗著》。大体上是取十三经注疏释文中文字、训诂互不相同的,加以剖析,间或与许、郑各家相驳难。如认为“后”应训为“尾下窍”,“甘”就是“柑”的本字,都推本造字之始,不迷信依附前贤。又如认为“特牲馈食礼豆笾鉶在东房”所注“房中之东,先儒都言天子、诸侯有东、西房,大夫、士只有东房西室,故郑以东房为房中之东”不可信,并论述说,以堂而言,栋的前楣下有两条楹,那么后楣也一定有两条楹,两楹之间有墙壁,墙壁有户牖,户牖之内是室,室势必居于中。室东为东房,室西为西房,也是势所必然。因其在室的两傍,因此“房”字从户方,“房”就是“旁”。如果大夫、士没有西房,那么室西无屋,决无此理。所论切中要领。“溠水”条也如此。书中也有不尽如意之处。有广雅书局丛书本(见《杂著·吴氏遗著》)。

猜你喜欢

  • 湖湘五略

    十卷。明钱春撰。钱春,字梅谷,一字若木,武进(今属江苏武进县)人。万历进士,官至户部尚书。钱春初授御史,巡按湖广时受人称道,后因遭魏忠贤弹劾其倚东林党而被削籍。崇祯初年复官。《湖湘五略》为钱春于万历四

  • 订俗文

    十九卷。清郝懿行(1757-1825)撰。懿行字恂九,号兰皋,山东栖霞(今属山东省)人。是书大量辑录了符合封建道德,维护宗法制度的清规戒律及对子女教诲、训导的言行。有《郝氏遗书》本,《清史稿艺文志补编

  • 野蚕录

    四卷。清王元綎(生卒年不详)撰。王元綎,字文甫,宁海(今山东牟平)人。光绪二十四年(1898)考中进士。王元綎在参研前人有关野蚕资料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见闻,写成《野蚕录》一书。书中不仅介绍了多种野蚕

  • 印正稿

    六卷。明张信民(生卒年和事迹不详)撰。张信民为渑池(今属河南)人。为孟化鲤的门人。传授王守仁的“良知”之学,从学者颇众。其门人冯奋庸等录其平日问答议论编为此书。清雍正四年(1726),渑池县知县王箴舆

  • 词林韵释

    见“菉斐轩词林要韵”。

  • 尚书句解

    十三卷。元朱祖义(生卒年不详)撰。祖义字子由,江西庐陵(今吉安县)人。仕履及事迹均不详。祖义于六经都有句解,均已亡佚。元代科举考试,《尚书》用古注疏与蔡沈《书集传》,蔡《传》简易,古注疏繁难,其后蔡《

  • 平山冷燕

    二十回。原刻本不题撰人,有天花藏主人序,观其内容实为作者自序。后来刊本有题“荑秋散人”、“荑狄散人”、“荻岸散人”、“夷荻山人”者。清代有人认为作者是康熙年间秀水(今浙江嘉兴)人张匀或张劭,但证据不足

  • 节宣辑

    四卷。王朝瞌撰。王朝瞌,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袭封上洛。该书节录旧文,辑以专记时令。《四库存目》为内府藏本。

  • 古书疑义举例增补

    续补《古书疑义举例》的作品,详见“古书疑义举例五种”。

  • 梅里志

    十八卷。清杨谦纂、李富孙补辑、余弼续补。杨谦,字未孩。嘉庆五年(1800),郡守伊小尹师以郡志久未纂修,延邑人士共事编辑。聘李富孙、李文朴分纂之,时设局于鸳湖书院,朝夕商榷。得悉杨文朴先人杨谦纂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