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卷。明张居正(1525~1582)撰。居正字叔大,又字时大,号太岳,谥文忠。湖广江陵(今属湖北省)人。明政治家。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改庶吉士,授翰林院编撰。隆庆元年(1567)入阁。穆宗
一卷。清俞镜秋(1858-1899)撰。俞镜秋浙江山阴(今绍兴)人,同知俞子芗之女,陕藩李有棻之妻。此书有光绪三十一年(1905)石印巾箱本,书前有其女婿唐庚所作序言。有宋育仁为之题诗。共收诗二十七首
四卷。清方苞(详见《周官集注》)撰。作者撰成《春秋通论》之后,恐学子尚未精熟“三传”,不能迅速理出头绪,于是又著此书。此书取事同而书法互异者分类辑录,共八十五类。其实,宋沈棐《春秋比事》、元赵汸《春秋
①二卷。明赵之韩修,王浚初纂。赵之韩,河南汜水县人,出身举人,万历三十八年(1610)任浑源州知州。该志修于明万历三十九年(1611),该志能考经据史,别出《恒山志》,以昭禋祀,以纪名胜、述游览,然于
十八卷。作者不详。考其所载,即是抄录明人李文凤的《越峤书》,但原书二十卷,抄本佚其前二卷,为十八卷,且卷首从第三卷第三页抄起、空其前半叶,以下每卷皆空其标题,不知何人妄填《孤忠小史》之名,又伪撰序文填
子言之曰:“为上易事也,为下易知也,则刑不烦矣。”子曰:“好贤如《缁衣》,恶恶如《巷伯》,则爵不渎而民作愿,刑不试而民咸服。《大雅》曰:仪刑文王,万国作孚。”子曰:“夫民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格心
① 三卷《补遗》一卷。汉伏胜撰,郑玄注,清孙之騄辑。伏生字子贱,济南(今属山东省)人,生卒年不详。伏生秦时曾任博士,秦始皇焚书时,伏生将《尚书》一部藏于屋壁之中。汉朝建立后,伏生求遗书,仅得二十九篇。
三卷残本。清佚名撰。是书首题曰《太宗本纪》,改题曰《大清太宗文皇帝本纪》。始于崇德元年(1636)四月,讫于四年(1639)十二月。上加签条:此书为史馆据实录所修之本纪,经修改而成书。有北平图书馆藏稿
八卷。明张之象(1507-1587)编。生平详见《唐雅》辞目。本书以世所传《彤管集》篇帙未备,更为辑补。所收自周迄元计诗歌、铭颂、辞赋、赞诔六百五十四篇,璇玑图一篇,序诫、书记、奏疏、表三十三篇。采掇
见《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