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字典>历史百科>四库百科>尉缭子

尉缭子

五卷。尉缭撰。其生卒年及籍贯皆不详。班固《汉志》杂家类《尉缭》下注云“六国时人”。颜师古注引刘向《别录》云:“缭为商君学”。除此记载外,《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有一个尉缭,考其事迹,当非今本《尉缭子》的作者。今考其书开卷有“梁惠王问尉缭子曰”云云,其人当为战国中期人。此书最早见于《汉志》的杂家类和兵形势家,前云二十九篇,后记三十一篇,未知孰是。《隋志》作五卷,与今本合。《唐志》作六卷。南宋学者陈振孙开始怀疑此是伪书。(《直斋书录解题》卷二十)。此后伪书之说纷起,遂成定论,代不疑焉。1972年山东银雀山一号汉墓竹简出土,其中有此书的残简,这起疑案才得到澄清,其书确为西汉以前已经流传的古书,成书似在战国中期。今本《尉缭子》凡五卷,计二十四篇,近万余字。具体篇目为:卷一天官、兵谈、制谈、战威、攻权、卷二守权、十二陵、武议、将理、原官。卷三治本、战权、重刑令、伍制令、分塞令。卷四束伍令、经卒令、勒卒令、将令、踵军令。卷五兵教(上下)、兵令(上下)。前十二篇表述作者政治观和战争观,支持正义战争,反对非正义战争,“兵者所以诛暴乱,禁不义也,”“兵不攻无过之城,不杀无罪之人”。论述了战争和政治、经济的联系,主张“以武为植,以文为种;武为表,文为里。”后十二篇论述军令和军制,颇为具体,为其他先秦兵书所少见,对研究先秦军制史有很大的价值。此书上承《孙子》、《吴子》军事思想,并又有发展,对后世影响极大。唐宋时诸家注《孙子》皆引其文,在一些类书和兵书中也屡见引述。但该书中主张重刑杀戮,来威压海内,甚至称“善用兵者,能杀卒之半”云云,殊不足称道。此书有若干种本子,大略可分为古本和今本两大类,竹简本与原本近是,是为古本。宋《武经七书》之后的本子皆可谓之今本,而且皆以《武经七书》为祖本。今本又可分为两个系统,即《武经七书》系统与丛书系统的本子。前系统的本子多有注解,后者少有注解,即使有也极简略(说详钟兆华《尉缭子校注》)。此书有黄氏刊本、明汪刊《直解》本,《诸子萃览》本。较通行的有《武经七书》本、《子书百种》本等。近有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的注释本、中华书局1979年的注译本、中州书画社1982年的校注本,颇便学者。

猜你喜欢

  • 管子平议

    六卷。清俞樾(1821一1906)撰。俞樾,字荫甫,号曲园,浙江德清人。道光年间中进士,官编修、河南提督学政。罢官后居苏州,专心整理古籍。著有《群经平议》、《诸子平议》等。《管子平议》是收入《诸子平议

  • 五曹算经

    五卷。佚名撰。《旧唐书·经籍志》著录:“《五曹算经》五卷甄鸾撰”。当代中算史家钱宝琮根据该书内容认为“甄鸾是西魏、北周时人,搜集了当时与州县行政有关的算术问题,编成这五卷书是无可怀疑的。”(《算经十书

  • 赵浚谷集

    十六卷。明赵时春(1509-1567)撰。赵时春,字景仁,号浚谷。平凉(今属甘肃)人。嘉靖五年(1526)进士,选庶吉士,历兵部主事、右佥都御史。著有《平凉府志》、《浚谷集》。是集凡十六卷,其中文十卷

  • 西昆发微

    三卷。清吴乔撰。吴乔又名殳,字修龄,太仓(今江苏太仓县)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本书专论李商隐之诗,共三卷。“西昆”因宋杨亿编《西昆倡酬集》而得名。欧阳修《六一诗话》曾称:“自杨(亿)、刘(筠)唱和,

  • 敦煌零拾

    七种,七卷。清末民国罗振玉(详见《云窗丛刻》)编。丛书所收敦煌零残卷中关于诗词小说的著作七种:韦庄《秦妇吟》、《云谣集杂曲》三十首、《季布歌》、《佛曲三种》、《俚曲三种》、《小曲三种》、《搜神记》一卷

  • 诗经逢原

    十卷。清胡文英(生卒年不详)撰。文英字绳崖,江苏武进(在今江苏南部)人,生平事迹不详。著有《诗经逢原》、《诗考补》、《诗疑义释》、《诗疏补遗》、《毛诗通义》、《屈骚指掌》、《庄子独见》诸书。是编书前总

  • 西徼水道

    不分卷。清黄楙材撰。黄楙材,字豪伯,上高人。官知县。熟于地理测量之术。著有《得一斋杂著》等,皆为考证地理水道之书。《西徼水道》梦花轩刻本。不分卷,分为十篇:金沙江源流考、雅龙江源流考、澜沧江源流考、潞

  • 晁氏丛书

    六种,四十一卷。清晁贻端编。曹贻端生平不详,据书后跋语每署“六安晁贻端志于镶红旗官学舍”,可推知当为安徽六安人,任镶红旗官学舍教习。晁氏家族自汉迄明名人著述颇多,晁贻端乃积十余年时间,悉心搜集并详加考

  • 秦氏闺训新编

    十二卷。清秦云爽(生卒年不详)撰。秦云爽字开地,号定叟,钱塘(今浙江省杭州市)人。从事阳明之学研究,后来又怀疑朱子晚年的定论之说,自著述有独到之说。著有《紫阳大旨》八卷、《遗诗》一卷。《秦氏闺训新编》

  • 尚诗征名

    二卷。清王荫祜撰。荫祜字子受,直隶正定(今河北正定)人。生卒年及事迹皆不详。前有序以言著书之旨在于引《尚书》之例考证作者。分甲、乙两篇,甲篇六十条,为已定之说,标明各篇作者及依据。乙篇十五条为未定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