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韵增广事类氏族大全
二十二卷。不著撰人名氏。书中所引的事迹至南宋末年。据此推断,此书可能是无人所为。建阳麻沙刊版。此书每二卷为一集,以广韵排列,以四声分隶各姓。末二卷为复姓。复姓之中,以上一字为韵而排列。每姓都引史传人物,概括叙述。采其中三四字为标题。姓末多附之以女德婚姻一门。但其中著述考据有许多不精确的地方。由于采取广博,因此有的人物史传未取,却见于此书。可以作为学者的旁证。有元刊本,或作十卷本。明刊二十八卷本、《四库全书》本、日本元和五年活字本十卷。
二十二卷。不著撰人名氏。书中所引的事迹至南宋末年。据此推断,此书可能是无人所为。建阳麻沙刊版。此书每二卷为一集,以广韵排列,以四声分隶各姓。末二卷为复姓。复姓之中,以上一字为韵而排列。每姓都引史传人物,概括叙述。采其中三四字为标题。姓末多附之以女德婚姻一门。但其中著述考据有许多不精确的地方。由于采取广博,因此有的人物史传未取,却见于此书。可以作为学者的旁证。有元刊本,或作十卷本。明刊二十八卷本、《四库全书》本、日本元和五年活字本十卷。
二卷。清朱骏声(1788-1858)撰。骏声字丰芑,号允清,江苏元和县(今江苏南部苏州附近)人。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恩科举人。官黟县训导。咸丰间,以截取知县入都,呈其所著,得赏国子监博士衔。旋迁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
四卷。英国伟忽塔(生卒年不详)撰,英国梅滕更(详见《西医产科心法》)、慈溪刘廷桢(生卒年不详)同译。此书卷首载目录及中西权量表,又标汉文病症目录,下注页数,以便于检阅。卷一至卷四包括三十一门,分别载心
一卷。清钱鼎铭撰。鼎铭,清末叶人,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此状述张树珊事迹。树珊字海柯,安徽合肥人,两广总督张树声之弟,官至广西右江镇总兵,列淮军猛将。卒后赠太子少保卫,谥勇烈,年四十一。状首有国史列传。现
一卷。清毛先舒撰。先舒生平著述,见“声韵丛说”。是编杂论古韵、今韵、词韵、曲韵,与《韵学通指》相呼应。论者谓是书大抵审定今韵之功多,而考证古韵之功少,故往往知其一,不知其二焉。是编有顺治五年(1648
①三卷,明许周修,杨培之纂。许周,字希旦,广东曲江人,拔贡,官巴东知县。杨培之,四川人,监生,官巴东训导。按巴东,明正德七年(1512)知县何山、教谕程经济修县志二卷,其书今存。嘉靖三十年(1551)
一卷。清瞿中溶编撰。瞿中溶,字木夫,江苏嘉定人。此书原稿藏于丁氏“八千卷楼”,徐乃昌录副后,由瑞安陈准刻印出版。书虽称图录,而实际上只有一部分图谱,而多为考释。书中著录古玉五十器,上起周秦,下及隋唐。
六卷。宋朱长文(生平详见《吴郡图经续记》)撰。此书专述琴典。前五卷记自古以来通琴理者共一百四十六人,附见者九人。上述每人各举其主要事迹。第五卷又分十一篇,一为“莹律”,二为“释弦”,三为“明度”,四为
三卷。清吕震名(1798-1852)撰。吕震名字建勋,号村,钱塘(今浙江杭州)人。道光年间举人。官至湖北荆门州州同等职。后去官归隐,侨居苏州,研读医书。吕氏致力于《素问》、《灵枢》及仲景之书的研究,为
其一暮天新雁起汀洲,红蓼花开水国秋。想得故园今夜月,几人相忆在江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