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卷。不著撰人姓氏。朝鲜图书解题作丁学祥撰,不确。该书第一卷为识草、识谷;第二卷为识本、识菜;第三卷为识鸟、识兽;第四卷为识虫、识鱼。大旨本夫子多识于草木鸟兽之义。取《禽经》、《菜谱》、《本草》等书,
一卷。隋代释智撰。智生平事迹详见《维摩诘所说经文疏》辞条。《净土十疑论》由智说,灌顶整理成书。所谓十疑是:一解释求生净土无大慈悲疑,二解释求生无生理疑,三解释偏求生一土疑,四解释偏念一佛疑,五解释具缚
一卷。明喻国人撰。此书说朱熹不懂《易》中“十年”、“三年”、“七日”、“八日”之旨,以及讼卦九二爻辞“三百户”之数。乃撰此书以明之。其方法是附会反对卦。如屯蒙为反对卦,以二卦合,屯居下蒙居上,屯二爻为
①十二卷首一卷,清黄际飞等修,周厚光纂。黄际飞,曾任南川县知县。周厚光,邑人。南川县志创于县令张晅,备体于县令蒋作梅,续于县令魏崧,兹编则为续魏志而作,《南川县志》光绪二年(1876)刻本。此志列目纷
三卷。明方时化撰。时化的高祖方社昌曾著《易指要》五卷,至时化乃取而绎之,故名《易指要绎》。书中每段之下凡称“绎曰”者,都是方时化所写。这是方氏《易》学的第四种书。《四库全书总目》据江苏周厚堉藏本著录存
一卷。旧本题唐瑶华帝君韩若云撰(不确)。据此书自序称祖父韩仲卿,父为韩会,叔父韩愈,作者似为世传韩湘子。然而韩湘字北诸,不知为何又称韩若云。传中自称遇吕洞宾传授而得道,但吕洞宾为吕渭之孙,当在韩湘以后
四卷,清庄大中纂修。庄大中,江苏元和(今江苏南京市)人,进士,乾隆三年(1738)任知县。县志明万历间县令郭濂创修,康熙间复修。乾隆三年,庄大中任知县,纂修县志。与邑人士在旧志基础上,拾遗补缺,详加考
一卷。明杨慎撰。杨慎(1488-1559)字用修,号升庵,新都(今四川新都县)人,祖籍庐陵(今江西吉安县)。正德六年(1511年)进士,授翰林院修撰。世宗惇,充经筵讲官。嘉靖三年(1524年)两上议大
无卷数。清崔纪撰。崔纪详《成均课讲周易》条。该书以《孟子》比附《大学》,认为《孟子》七篇大旨均出于《大学》,如《孟子》中的“性情”即《大学》中的“明德”;《孟子》中的“养气”即《大学》中的“明之”等等
十七卷。明潘士藻(生卒年不详)撰。士藻字去华,号松雪,婺源(今江西婺源)人。万历十一年(1583)进士,官至尚宝司少卿。《明史·李沂传》中附有藩士藻事迹,可参看。潘氏还著有《暗然堂类纂》一书,记所见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