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谷遗稿
一卷。明陆俸(约1522前后在世)撰。陆俸,字天爵,吴县(今江苏吴县)人,生卒年均不详。正德六年(1511)进士,历为刑部郎中,持法不避权要,以谏南巡被杖,出为宝庆知府,有惠政。弃官归隐桃坞,种橘自资。著有《桃谷遗稿》一卷,流传后世。其诗文虽多数是应酬牵率之作,然亦时露风格,有清新之作。是集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一卷。明陆俸(约1522前后在世)撰。陆俸,字天爵,吴县(今江苏吴县)人,生卒年均不详。正德六年(1511)进士,历为刑部郎中,持法不避权要,以谏南巡被杖,出为宝庆知府,有惠政。弃官归隐桃坞,种橘自资。著有《桃谷遗稿》一卷,流传后世。其诗文虽多数是应酬牵率之作,然亦时露风格,有清新之作。是集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一卷。无作者姓名,清袁钧辑。《尚书略说》一卷,诸本多附之于《尚书大传》之后,并未单独列为一书,而袁钧则把它单独列出为一书,所征引的各条也都注明出处,间或附有考证,条下也有袁尧年所加之案语,与陈寿祺本完
三十二卷。清许伯政(生卒年不详)撰。许伯政字惠棠,一字石云,巴陵(今湖南岳阳)人。乾隆进士。著有《易深》、《诗深》、《春秋深》等。是编主旨在于稽考经史传注中的至朔气闰是否符合实际天象并纠正记载中的误失
一卷。清陈瑶宾录。是书专究字迹,虽属无关紧要,但默识者每多混淆。如“后”勿误为“後”,“壹”勿误为“一”,“揜”勿误为“掩”。又如“期”与“朞”,“”与“饥”不可互易。又如“唯”即“惟”,而《孟子》七
一卷。太平天国钦定,文衡正总裁开朝精忠军师干王洪仁玕制,天试文状元开国勋臣昱天福,干殿文正总提刘闼忠等撰。书面有“旨准颁行”四字,表示太平天国准许刊行。此书是太平天国颁行书籍中最重要者之一,失传很久,
五卷。宋蔡传(1066-卒年不详)撰。蔡传字永翁,莆田(今属福建)人。蔡襄之孙。此集上始于汉,下迄于唐,取历代诗人,分别简述其事迹,并常附以佳句。如书中记:“谢灵运文章之类与顾延之为江左第一,每有一篇
二十七卷。清陈保真撰。保真字怀甫,龙阳(今湖南汉寿)人。生平事迹不详。其书博采众说,自诗序以下,《毛传》、《郑笺》、《王注》、《孔疏》、朱子《集传》诸书皆有采录,虽称赅博,但也略嫌驳杂。引成说标明出处
一百二十卷。清代超永(生卒年不详)撰。《五灯全书》一书,为佛教灯录体中属于通明法统类的佛书,成书于康熙三十二年(1693)。作者在对《会元》、《缵续》二书“删其繁芜增所未备”的基础上,历经约三十年笔耕
八卷,清沈昭兴纂修。沈昭兴,秀水人,曾任三台县知县。邑旧无志,乾隆年间县令郑专村始采潼州府志,辑为三台县志。以土地、人民、政事为纲,以山川、人物诸条为目。又三十年为嘉庆十七年,大府奉修通志,檄调所属各
二卷。明王概(生卒年不详)撰。高铨编。王概,字同节,庐陵(今江西吉安市)人。明正统壬戌年(1442)中进士,官至刑部尚书,谥恭毅。王概曾为大理寺卿,在参与审判定案的过程中,他平反了许多错案。《王恭毅驳
啸入新篁一里行,万竿如瓮琐龙泓。惊巢翡翠无寻处,闲倚云根刻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