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劳录
一卷。明孙传庭(1593-1643)撰。传庭字伯雅,代州镇武卫(今属山西代县)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进士,官至兵部尚书,曾率军与李自成农民起义军作战,死于柿园之役。该书主要记载他镇压农民起义军的功绩。作者自崇祯九年(1636)三月受命为陕西巡抚,至十一年(1638)十二月止,多次镇压起义军,自以为有功,意下想邀帝鉴,故随时记其事,日积月累,汇成该书。该书对研究明末历史,尤其是李自成农民起义情况有参考价值,亦可见出传庭镇压起义的情况。北图藏明天启刻本。
一卷。明孙传庭(1593-1643)撰。传庭字伯雅,代州镇武卫(今属山西代县)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进士,官至兵部尚书,曾率军与李自成农民起义军作战,死于柿园之役。该书主要记载他镇压农民起义军的功绩。作者自崇祯九年(1636)三月受命为陕西巡抚,至十一年(1638)十二月止,多次镇压起义军,自以为有功,意下想邀帝鉴,故随时记其事,日积月累,汇成该书。该书对研究明末历史,尤其是李自成农民起义情况有参考价值,亦可见出传庭镇压起义的情况。北图藏明天启刻本。
八卷。清胡翘元撰。翘元字澹园,江西南昌人。胡氏易学兼涉汉儒宋儒,而不囿于一家。此书卷首列蔡文恭给胡氏的手书,称:“即之卦以观变,颇用易象正,而兼古义之伏卦互卦约象诸例”。蔡氏以胡氏之易学与黄漳浦、何元
明齐东野人撰。关于作者的真实姓名、生平不详。鲁迅先生认为齐东野人即明代文学家冯梦龙,许多学者认为其论据不足,有待于进一步考证。全书八卷四十回,以隋炀帝荒淫放荡的一生为主线,叙述隋王朝败亡的历史。隋炀帝
二卷。清张鹏翼(1633-1715)撰。张鹏翼,字蜚子,晚号警庵,福建连城人。贡生,幼好学,塾师教以作文取科第,学益进,平居自治严整,锐志学问。集中诗文皆以讲学为宗,体格多近于语录。该书《四库全书总目
二十四卷。明黄佐(1490~1566)撰。黄佐,字才伯,香山(今广东省中山市)人,明嘉靖年间进士,官至少詹事,学以程朱理学为宗,世称“泰泉先生”,著有《乐典》、《泰泉乡礼》等。《广州人物传》记录散见于
二卷。清朝姜兆锡撰。姜兆锡,详见《周易本义述蕴》条。该书主先天之学,根据图书而推演其错综互变的宗旨,基本上都是推阐旧说。《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
六卷。《二集》十八卷。清施补华(1835-1890)撰。施补华字韵甫,乌程(浙江吴兴)人。领乡荐,屡试礼部不第,遂入左宗堂幕府,以军功累官至候补二品衔道台,未实授,卒于客途。其诗内容以抒写见闻感受为主
八卷。清高延第(1823-1886)撰。延第,字子上,号槐西居士,江苏山阳(今淮安)人。赐翰林院待诏。著有《北游纪程》、《老子正义》、《山阳县志》等书。他主张“为学贵识见不卑,胸次不俗,性情不伪。为治
一卷。清俞樾撰。作者认为河洛之学久失其传,后人多争讼不已,各立门户。于是作此书以阐发观象玩辞、观变玩占之大义。书分五篇。第一为始画八卦篇。认为伏羲画卦不始于乾坤,而是以艮、巽为始,次为震、坎、离、兑,
八卷,首一卷。清张思勉修,于始瞻纂。张思勉字诚之,满洲汉军旗人,举人出身,乾隆十五年(1750)任掖县知县。于始瞻,邑人。掖本大邑,人材茂盛,而无志。至乾隆二年(1737),前知县熊铨始创志稿,未付梓
三卷。民国王元一纂。王元一,民国二十三年(1934)任桓台县长。《新修桓台县志》民国二十三年济南平民日报社铅印本。全书三卷,分为:卷一疆域:经界、山川;卷二法制、教育、建置、赋税、事务、自治、宗教、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