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卷。清黄位清(详见《诗绪余录》)撰。首有自序,位清既成《诗绪余录》,于毛诗文字之异,录所未及详者,别为此书以辅之。于冯登府《三家诗异文疏证》外,另采范家相之《三家拾遗》、赵佑之《诗细》、阮元之校勘记
见《偃曝谈余》。
一卷。汉王粲(177-217)撰。清马国翰辑。王粲字仲宣,高平人。博物多识,间无不知。蔡邕奇其才略。避乱荆州依刘表,后仕魏,累官侍中。《隋书·经籍志》、《唐书·经籍志》皆列为儒家。梁有《去伐论集》三卷
①八卷。清万云修,迟龙宾纂。万云,辽阳人,举人出身,康熙十二年(1673)任博兴知县。迟龙宾,邑儒学训导。万云任博兴知县,正逢奉檄普修郡邑之志,万云即从事修辑,邀集邑中荐绅耆硕,聘用迟龙宾为编辑,广为
见《万花楼》。
四十卷。旧本题元青田包瑜(生卒年不详)撰。包瑜字希贤。青田(今浙江瓯海)人。景泰举人,官教谕。著有《周易衍义》。按:黄虞稷《千顷堂书目》载包瑜《周易衍义》,注曰成化中浮梁知县,因此包瑜应为明代人。视其
三十八卷。清朱记荣编。朱记荣,生卒年与事迹均不详。南北朝时,经学分成南学和北学。隋唐统一后,唐太宗因感儒学多门,章句繁杂,加之南北经学的不同对科举取士多有不便,欲将异说纷纭的经义统一起来,便召见国子监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
一卷。清顾成天(详见《离骚解》)撰。本书有顾氏康熙四十九年(1710)春日自序,同学周彝康熙五十三-五十四年(1714-1715)序及同学黄之隽康熙五十二年(1713)序。此书收《九歌》并为九篇,即二
五十四卷。清鄂辉等奉敕撰。乾隆六十年(1795)正月,贵州爆发了石柳邓、石三保等领导的苗民起义,历时一年许,后被官府镇压。此书详述了这次苗民起义发生、发展的经过及清政府善后措施。有武英殿聚珍版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