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氏族考
六卷。清李超孙(生卒年不详)撰。超孙字奉墀,号引树,浙江嘉兴(在今浙江北部)人。乾隆六十年(1795年)举人,官会稽县教谕。是书取诗中所称人之氏族名字,博考经史诸子及近儒所述,将其人行世之事荟萃云集,意在使诗人之旨,可据诗人之事而推知,是亦知人论世之意。所述虽未免有不确之处,然亦可与解诗之草木疏、名物略、地理考之类共为读诗之助。有别下斋校本。
六卷。清李超孙(生卒年不详)撰。超孙字奉墀,号引树,浙江嘉兴(在今浙江北部)人。乾隆六十年(1795年)举人,官会稽县教谕。是书取诗中所称人之氏族名字,博考经史诸子及近儒所述,将其人行世之事荟萃云集,意在使诗人之旨,可据诗人之事而推知,是亦知人论世之意。所述虽未免有不确之处,然亦可与解诗之草木疏、名物略、地理考之类共为读诗之助。有别下斋校本。
一卷(影印本)。罗振玉辑,民国十二年(1923)印于天津。所收《易经》八行,从《升卦》“曰允升大吉”起,至“无所疑”止;《尚书》五十行,从《武成》“壬辰旁死霸”起,至《洪范》“三日祀四”止;《诗经》十
四卷。清铁保(生平详见《惟清斋法帖》)辑。嘉庆十一年(1806)刻成。是铁保督漕运时,与汪稼门中丞出资所刻。所收宋二人,为范仲淹与文天祥。明二十五人,为方孝孺、王守仁、于谦、杨继盛、赵南星、高攀龙、熊
十卷。附《显忠录》二卷。明程通撰。程通,字彦亨,斋名贞白。安徽绩溪人。生卒年未详。洪武十八年(1385)贡入太学。二十三年(1390)举应天(今江苏南京)乡试。时方遣诸王将兵,因以封建、策贡士于廷。程
一卷。明王夫之(1619-1692)撰。夫之字而农,号姜斋,衡阳(今湖南衡阳)人。明末清初思想家。与兄介之同举于崇祯十五年(1642)乡试,晚年筑土室于石船山,学者称为船山先生。明亡,在衡山举兵起义,
十七卷。清初编成。是书以崇祯皇帝的活动为中心,按年月详细记述了崇祯朝的国政大事,保留了当时朝廷中所呈缴的章奏、批件和派往各省地官员所收集的情况,是了解明代最后一个皇帝和明末政治、经济、军事等情况的重要
无卷数。清李兆洛辑。前列赵南星至朱国祯十一人,为“东林翰墨”。又缪昌期至侯歧曾十四人,附候氏书五家。自跋说,明时诸书家,随听见入石,故不能依先后次弟入石。始于道光六年(1826)春,完于十四年(183
不分卷。清梁鸿翥(详见《春秋条辨》)撰。该书附在《春秋条辨》之后,分为人伦、政治、世运、天道四类。作者认为前人解《春秋》,失《春秋》之义者有二端:一为割裂之弊,二为面择之弊。该书意在分类为编,以阐明《
见《北溪字义》。
十二卷。明程三省修,李登等纂。程三省,字师曾,富川(今广西富阳镇)人。万历十六年(1588)由乡贡知上元,二十一年春擢户部主事。李登,字士龙,隆庆初以选贡充国子监生,授新野令,后改崇仁教谕。李氏精考六
一卷。美国佑尼干(1857——1920)撰,美国林乐知(详见《中国关系论》)、吴江任保罗(廷旭)同译。佑尼干,美国领事官,律师。1885年任驻日本神户总领事;1893年被派为驻上海总领事,直到1897